201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及湖南省实施办法,按照“营造特色、完善功能、优化结构、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战略性,体现系统性,突出特色性,重视统筹性,增强严肃性,切实发挥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龙头和先导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两城”建设和“三创”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2010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城乡统筹,努力增强城乡规划的调控能力
1、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坚持规划的战略性。我局组织编制的《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于2月4日获得省政府批复(湘政函〔2010〕53号)。完成城市夜景照明、户外广告、市区土地储备、河湖水系利用、城市绿地系统、给水排水、公共交通、市场布局、学校布局、加油(气)站布局、村庄改造布局等专业专项规划,均已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有的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有的已完成方案评审,即将报批施行。今年,我局组织完成了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东河组团)、湘南国际物流园(槐树下组团)和卜里坪片区、城前岭片区、观山洞片区的控规编制任务,总面积约35平方公里,市规划建设区控规覆盖率已达90%。此外,我局还着手组织编制苏仙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柿竹园矿山公园总体规划,完成了市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等一批项目和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审批,为城市各项工程设计提供了具体依据。
2、抓好规划方案审查,突出规划的特色性。为提升城市品位,打造“林中之城”品牌,凸显郴州山水特色,我局精心谋划,用心抓好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的规划设计,为重点工程项目提供优质服务。2月初,我市国际会展中心的建筑设计通过国际招标选择3家单位入围,之后再比优选定了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我局还指导郴资桂大道城区段、武广高铁站前区域、苏仙区四大家机关、体育中心、石榴湾郊野公园入口广场、郴江河两岸等重点地段和重大项目的城市设计,努力塑造具有个性和灵魂的城市空间。
今年,继续加快城市路网改造和各项工程管线的规划实施,按照净化道路空间、增强通行能力、统筹布局管网、有利两厢开发的原则,指导建设单位深化完善方案设计,同时督促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查,避免了施工时间的浪费和延误,确保了道路改造的综合效益。4月份以来,我局根据“三创”工作要求,还着重抓了市城区美化亮化工作,指导完成了城市重要节点、重要公共建筑的夜景设计和施工,以及苏仙广场、北湖公园南大门、郴州西站广场交通整治、青年大道等12条主干道的美化及街景整治规划设计。城市提质改造工程在郴州撤地建市15周年之际基本完成,郴州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此外,我局今年还完成了郴州汽车文化产业园、廉租房建设、汽车站、中石油和中石化油库等大型项目的规划选址,协助抓好有色园区、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及周边配套建设、台达电子协力厂区规划建设等工作,促使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及时落地。
3、加强村镇规划指导,提高规划的统筹性。按照新型城镇化和“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在做好郴资桂城镇群用地布局规划的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开展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目前,汝城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已通过了省建设、国土、发改三部门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复核工作,即将组织规划方案的技术审查。资兴市、永兴县和临武县已完成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正在申请“人口和用地规模”复核工作。桂阳县、嘉禾县、宜章县则正在开展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年内正式启动。6月3日,宜章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获得省政府批复(湘政函〔2010〕157号)。
同时,为加快推进融城扩城步伐,尽快壮大郴州中心城区实力和规模,强化对周边卫星城镇规划建设的管理和引导,今年我局指导完成了石盖塘镇、华塘镇、万华岩镇、五里牌镇、保和乡的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坳上镇、塘溪乡、桥口镇也开始启动了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66个镇总体规划(仅剩2个未完成)、62个乡规划(完成40.26%)、450个(今年完成168个,计划600个)新农村建设规划。
此外,我局通过市政府发布通告,对市城区私人零星建房进行严格限制,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会同市国土资源局起草了《郴州市中心城区村民公寓楼安置暂行办法》,完成了市中心城区村庄改造布局规划。我局还通过市政府发布通告,对郴资桂大道两厢各500米建设用地范围由我局直接进行规划管理;107国道绕城公路和槐万公路两厢各500米用地正在编制土地控制规划。
(二)推进阳光规划,努力提高规划管理的透明度
1、坚持依法行政,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坚持推行阳光规划,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规划管理的透明化、公开化。继续落实规划听证等制度,召开了10多次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和相关利益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我局科学决策。建设项目全部实行了批前公示、批后公告,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要求操作,使规划展厅、网络、现场达到公示图文统一、有序、美观,方便群众的参与、监督。同时,我局通过两办发文,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参观市规划展览馆,接待了包括省委书记周强、省长徐守盛、省政协主席胡彪等领导,衡阳、益阳、韶关三市的党政代表团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计4.3万人次,社会反映颇佳。
2、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加强市区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市编委6月份下文同意设立市规划局北湖、苏仙分局(郴编〔2010〕3号),为正科级派出机构,人、财、物由市规划局直接统管。10月23日,苏仙规划分局挂牌成立,北湖规划分局正在组建。我局已完成8名公务员的招考录用工作,新进人员即将到位。今年以来,继续对内健全“专家咨询、集体审批、限时办结”的项目审批制度,对上坚持重要项目规委会审查的制度,更加注重对各级规划审查审批制度的完善,更加注重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全年召开市规划局业务例会40多次,审议了近800个事项;组织召开市规委全体会议2次、主任会议11次、专家技术审查会议110次,有效地发挥了规划的编制审查监督功能。为进一步规范用地性质变更和容积率调整工作,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保障城乡规划实施,元月份出台了《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建设用地性质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管理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10〕1号),明确了调整的前提条件和限制性条款,制定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审批程序,明确了土地价款的补缴计算方法以及相关规费的补缴规定。同时,我局正在起草《郴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规划行政过错问责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各项制度,促使内部管理更严谨。
3、加强规划“一书两证”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容积率管理的相关制度,把好建设项目初审关。实行图文一体化在线审批和电子监察,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审批程序,推行并联审批,实行特事特办、集中审批等服务。今年以来,我局已受理报建项目1900件,其中绿色通道审批项目105件,一般审批类项目1414件,报告类项目381件,共办结1858件,无超期办理项目。项目发证情况具体为:核发选址意见书37份,面积135万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86份,面积544.85万平方米(其中:核发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6份,面积539.6万平方米;私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80份,面积5.2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1份,面积576.48万平方米(核发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106份,面积362.1万平方米;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72份,面积3.9万平方米,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4份,面积210.48平方米),零星、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24份;乡村规划许可证1份,3.36万平方米。特事特办127起;核发各类许可文件537份。开具建设项目合并收费单160份,金额3.2亿元。
4、加强基础测绘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共为161个项目、734栋建筑进行了放线放样,共为478个项目进行了地形测量和竣工测量,测量面积达17.8平方公里。此外,对建筑面积、经济技术指标复核265个,日照分析24个,为规划行政审批提供了准确的技术参数。全年经营收入380万元,同比增长10%。市城建档案馆今年完成城建档案收集、整理、归档5466卷,接待档案查阅613人次,利用档案5066卷次;此外,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督促、宣传指导,开展了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业务指导工作。
(三)加强规划执法,确保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1、继续加大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力度。《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我们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法制宣传。为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批后跟踪管理力度,严格把好规划竣工验收关,并且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会同市城管执法部门、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重点查处七里洞村、船洞片区、珠江桥村七组等多处村民违法建房行为,视情节给予适当处理;对于肖贤书、李丹、崔满玉等违法建设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月底,通过市政府印发了《郴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权限和责任分工,完善了巡查控管机制,强调了综合治理,成立了市、区(园区)查违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经有效组织开展查违各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在违法建设查处方面,受理定性173件,移交案件88件,立案133宗(违法建筑面积19.15万平方米),结案97件,罚没收入400余万元。重点查处了天一名邸二期工程、龙门池村磨心塘组9户村民违建私房、四普庄村三组15户联建私房等违法建设案件。
2、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法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同时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今年着重调查了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顺利通过了4月上旬中纪委监察部检查组对我市的抽查,并受到好评。据统计,共立案查处违规调整容积率的案件10起,补缴规费4100多万元,罚款近190万元。
3、加强信访突出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力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全年办理信访事项480多件,其中领导批示件80件,市信访局交办件66件,市长信箱40件,市长公开电话交办82件,直接来信来访214件,重点协调处理了市科技馆施工图调整问题、下湄桥同辉小区、顺通公司星园小区、晓园公司苏石路小区、谢园霞私房建设纠纷、刘柏春侯俊杰建房与李荣发纠纷、民生路拆迁安置户建房纠纷、安仁县清江阁项目、永兴县富通·江南楼项目等信访事件。此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7件。我局系统未发生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当前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一是规划基础差、欠帐多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村镇规划编制滞后;二是规划标准低、档次低,建设上千篇一律,地方特色不突出,城镇缺乏文化内涵和品位;三是发展不平衡。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对规划工作的认识不足,力度不够,工作步调和工作思路跟不上城镇化建设的形势和要求;四是规划管理还停留在较低层面,缺乏长效的管理机制;五是规划队伍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行政执法力量不够。这些问题的存在,已成为规划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制约因素。
二、2011年工作初步打算
总体思路是:坚持“一条主线”,抓好“两个支撑”,实现“三大转变”,推进“四个规划”,关注“五类重点”。坚持“一条主线”就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新型城市化为主线;抓好“两个支撑”就是抓好技术支撑和人才支撑;实现“三大转变”就是规划的调控、监管范围要从以中心城市为主转向市域城乡一体,规划管理的方式要从以建设项目为主转向区域协调和技术指导,规划的形成要从以行政决策为主转向政府主导下的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科学民主决策上来;推进“四个规划”就是推进服务型规划、阳光型规划、活力型规划和高效型规划;关注“五类重点”就是关注城市发展战略,关注区域的均衡发展,关注城乡的协调发展,关注各类规划的空间叠合与有机融合,关注城市功能提升与布局优化。进一步凸现规划对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1年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好新版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加快做好郴资桂区域城镇群规划,督促指导各县(市)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和质量,深入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以基础设施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专业及专项规划编制,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二是创新规划管理,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水平。进一步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城区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健全镇乡规划管理机构。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力求行政审批无差错,效能建设上台阶。对内健全“专家咨询、集体审批、限时办结”的项目审批制度,对上坚持重要项目规委会审查的制度,对外认真落实规划公示制度,深入推进“阳光规划”。
三是严格规划监察,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加强与城乡规划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学习。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完善发现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强化各方责任,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加大对各县(市)规划工作的指导检查力度,推行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制定相关的工作检查和纠错、处分办法,切实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