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附件
一、湖南省郴州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单位概况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根据授权,承担全市建设工程监察和稽查工作,依法对工程建设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2018年新纳入财政预算。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558.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58 万元,事业收入79.41 万元
2018年度支出合计 515.0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15.02 万元,占比100%。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368.17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51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
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5.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76.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4万元,支出决算为 8.73万元,完成预算的 35.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 0 次,因公出国 0人次),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8.73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 台,保有量 4台),完成预算的4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万元(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0 %。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遵守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车辆管理,2018年未发生车辆的大修,公务接待方面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控制经费开支。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24万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2474.92平方米,价值153.42万元,车辆4台,其中执法用车4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固定资产共价值75.19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在住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和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本市实际,正确把握建设领域发展动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路,扎实开展城乡建设工程执法监察工作和建设领域清欠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有力地推进了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