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郴政办发〔201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标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湘政办发〔2009〕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以优势技术领域和支柱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体系。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和引导企业提升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标准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郴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工作方针
1.政府推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完善政府各有关部门合力推进标准化战略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政府推动扶持的良好工作格局。
2.市场引导。实施标准化战略要以市场为导向,密切标准化与市场的联系,把市场需求作为标准化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企业为主。以企业为主体,着力引导企业强化标准化意识,加大标准化工作投入和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发挥企业标准化主力军作用,提升企业标准化整体水平。
4.国际接轨。加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双采”力度,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全面提升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的总体目标是:建立适应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重要支柱产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大力扶持和鼓励优势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争取国家标准委在郴州设立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的数量,争取我市更多的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中介服务为桥梁的标准研制体系;建立完善的标准实施监督体系,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建立先进的工业标准体系、农业标准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体系,培养一批研制先进标准、采用先进标准的优势产业集群,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知名企业,使我市标准化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2010-2015年的具体目标是:
1.工业标准化。创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区”1个;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和工作组(WG)4个以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40个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以上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采标率达85%以上,出口规模以上企业产品采标率达90%以上;创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8家,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0家以上。
2.农业标准化。创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以上,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以上,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把国家、省、市三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湖南名牌农产品10个以上;创国家农业良好规范企业(GAP)4家以上;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5个以上;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认证产品300个以上;制(修)订农(林)业标准(规范)40项以上。
3.服务业标准化。服务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力争创建服务业国家标准化示范单位2-3家,省级标准化示范单位10家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引导企业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鼓励和引导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申报组建国家标准委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鼓励企业组建技术研发中心,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引导企业积极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承担国家标准科研项目。
(二)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大力提升技术标准水平。鼓励和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在新项目建设、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中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突出推动安全食品、化工、有色金属及其精深加工、电子、建材等支柱特色产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加强创新型技术标准的推进步伐,将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比较优势的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三)加快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步伐,提升企业标准化整体水平。推动工业企业按照《企业标准体系(GB/T15496)》国家标准要求,开展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到2015年所有企业全面贯彻实施《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0)》标准并通过第三方认证。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贯彻《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食品生产企业贯彻HACCP管理体系,全面提高企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推动省名牌市重点企业以及食品生产企业、高危产品生产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四)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为核心,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主导农产品、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和市场标准规范相配套、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农业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场)建设和管理,积极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利用农业标准化培育精品农业,通过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育更多“标准化农产品”、“湖南名牌农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大力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的经营模式,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采用农产品安全卫生限量指标、检验方法及动植物防疫措施等标准。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出口基地(企业)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确保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
(五)围绕第三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服务标准化。强化服务业标准化管理理念,在服务业大力推行标准化,创建标准化服务试点或示范单位。在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文化、旅游、金融、商贸、卫生、通信、交通运输、物业管理等社会公共服务行业,积极推动服务标准化星级评定活动,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
(六)强化标准化基础工作,增强标准化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有效性。注重引进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切实加强对现有从事标准化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标准化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地方标准制定力度,以标准化建设促进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组织参与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地方标准。加强和规范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提升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的有效性,提高企业产品标准水平。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全面推进和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积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8号令),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申报工作力度,组织制定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
(八)建立健全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我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在深入调研、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建立重点行业技术贸易预警工作信息数据库。搭建全市贸易技术壁垒、动物与植物卫生措施(WTO/TBT-SPS)预警服务平台。对我市产品主要出口国设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市场准入等情况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分析、评估,为企业主动应对国际市场变化提供支持。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化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把标准化战略工作与新型工业化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市政府成立郴州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标准化战略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规模以上企业和省、市重点企业以及科技创新型企业要设立标准化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标准化工作人员,负责标准化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要将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实施情况纳入新型工业化考核内容,确保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推进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全市标准化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标准化战略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推行标准化良好行为;负责全市地方标准立项、组织制定、批准发布和标准实施监督工作;受理标准备案工作;负责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培育申报和保护;指导企业建立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将标准化发展战略纳入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农业部门负责全市农业标准化的规划、指导;负责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和监督检查;负责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技术指导及示范成果的推广;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市商务部门负责在商务系统推行和宣贯服务标准化,帮助指导物流、商场、大中型批发市场等开展标准化工作。市旅游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旅游标准化体系,帮助指导等级景区景点以及列入接待旅游团队的星级酒店、旅行社以及纳入依行业管理的宾馆等开展标准化工作,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旅游服务品牌。市经委负责在工业企业中推行节能降耗国家标准,并对节能降耗标准实施监督。市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内国家强制性建筑标准的宣贯和指导;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节能保温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市环保部门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宣贯、实施和监督;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国家环保标准;按照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要求,开展大气、土壤、水体、噪声环境质量监测,查处违法排污的企业和单位。市科技部门负责引导企事业单位将专利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通过标准将专利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将创新的、科技含量高、带动辐射作用强、市场前景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纳入科技成果奖励范围。市食品药品、卫生、安监、林业、畜牧水产、烟草、农机、乡企、供销、粮食、交通、水利、出入境等部门负责本行业相关标准的宣贯实施监督等标准化工作。财政、工商、公安、机构编制、文化、国有资产监管、统计、国土资源、民政、教育等部门应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标准化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重视标准化工作。
(三)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企业和各级政府均应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投入,鼓励社会、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标准化建设。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在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政府采购要优先采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生产的产品。要加强标准化管理人才队伍和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企业应配备标准化专业人员,引进高素质标准化人才,并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建立市标准化专家库。充分发挥标准化协会、标准化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和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作用。
附件:郴州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郴州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首建中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兴国 市质监局局长
成员:陈维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吴成培 市编办副主任
唐安杰 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李被生 市经委副主任
伍志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范国强 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忠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明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朱明标 市财政局工会联合会主席
陈一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运华 市建设局副局长、市质安站站长
侯连君 市交通局副局长
周新福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刘宏文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春生 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何斌 市商务局副局长
蓝为华 市文化局纪检组长
钟庆红 市卫生局副局长
罗升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杨汉祥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邓先军 市统计局副局长
全天生 市粮食局副局长
王毅力 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张日清 市安监局副局长
彭宗余 市国资委副主任(兼)、市冶金建材行管办主任
王安衡 市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
谭国清 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李小平 市乡企局纪检组长
何文斌 市农机局总工程师
李建湘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张圣连 市质监局副局长
邓中秋 郴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周国生 市烟草专卖局副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由张圣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