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法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郴(回郴)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并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并落实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法规的重大案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1530.37万元
1、财政拨款1494.37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6万元
(二)支出预算1530.37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30万元
2、医疗保障支出25.5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1.5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30.37万元(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一)基本支出481.37万元,其中:
⑴工资福利支出341.16万元;
⑵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44万元,包括:离退休费2.77万元,津贴补贴3.58万元,奖金0.5万元,住房公积金31.56万元。
⑶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1.77万元,包括:公务费45万元,交通费44.20万元,基本公用经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2.57万元。
(二)项目支出1049万元,其中:就业、社保基金征收及目标考核320万元,社保与就业管理71万元,社保基金监督及举报16万元,劳动保障管理与农民工管理60万元,争资立项专项经费30万元,人事管理专项业务费42万元,人才招聘工作经费15万元,公务员法实施培训、参公登记工作等10万元,公务员培训20万元,“三支一扶”培训及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经费5万元,军转干部工作经费30万元,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专项经费20万元,公务员考核奖励专项经费71万元,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入门培训费10万元,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工作经费40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专项经费10万元,援疆工作经费5万元,创新创业与社保卡管理工作经费30万元,劳动保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36万元,中心机房搬迁补助经费200万元,大学生就业状况实名登记经费8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预算143.54万元
1、公务接待费84.79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58.7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4、因公出国费0元
我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同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