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已由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招核【2016】211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及其他。招标人为嘉禾县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禾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嘉禾县新城区嘉宾路;
2.3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32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728.9平方米,主要建设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及附属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工期要求:210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第 80 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嘉禾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建设内容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标段划分:无;
2.9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仟壹佰伍拾柒万肆仟捌佰陆拾肆元伍角伍分(¥41574864.5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 号文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1 项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诚信管理手册中的备案人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2月2日下午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并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4日~2016年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列有效证件原件报名:1、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6、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等九大员岗位证书;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岗位证书及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9、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1套留存招标代理机构,1套留存嘉禾县招标办)到嘉禾县住建局招标办签署《不转包、挂靠承诺书》并领取《嘉禾县建设工程竞标备案登记表》,凭以上表格到嘉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在业主处报名,最后再到嘉禾县住建局招标办备案。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6.2省内、外其他市(州)县企业必须先到郴州市建设局市场管理科办理登记手续,省外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再按上述要求到嘉禾县住建局招标办备案。
6.3 所有报名单位在报名前须到招标人处报名并领取踏勘登记表进行现场踏勘。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通过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6.4报名合格单位凭加盖嘉禾县住建局招标办备案红章的报名表复印件和加盖招标人公章的踏勘登记表与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4日~2016年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
6.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嘉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禾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嘉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664831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禾县中医医院
地 址:嘉禾县珠泉镇东街桥下街48号
联系人:刘雄
电 话:0735-6622490 1378775945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
联系人:谷永春、李陈坤、谭艳琪
电 话: 0735-2618800 18573514909 13874866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