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郴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1.负责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2.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的老龄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本办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核定编制数6名,其中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7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
收入预算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市老龄办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办公运维管理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11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5.98万元。
(二)支出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8.98万元,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离退休费、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会议费、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67万元,系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老年优待证工本费7万元,老年节慰问经费10万元,老年人社会保障、文教体活动等经费1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高龄老人补贴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厅级领导调研活动经费5万元,“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及表彰经费5万元;专项会议经费5万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经费5万元以及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经费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1(市老龄委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