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东县南城区综合改造项目汽车站搬迁、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 已由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桂发改发[2015]44号、桂发改发[2015]121号文件批准建设, 桂发改招核[2016]5号文件 核准为委托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桂东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责任单位为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公开抽取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东县南城区综合改造项目汽车站搬迁、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桂东县南城区原节光化工厂处(增口村范围)。建设规模:新建建筑总面积35933.78平方米(其中地上车站建筑面积5854.44平方米,地下一、二层社会停车场建筑面积30079.34平方米),建设地面大巴停车位86个,完成项目区的土方开挖及填方等用地平整工程,配套建设汽车站供排水、供电、绿化、公共通道等附属设施。
2.3 项目总投资:约6280万元。
2.4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监理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并协助业主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2.7 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工程结算)及工程缺陷责任期,资料备案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企业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执行,即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岗位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监理员应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 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监理部任职。
3.5 湖南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均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 评标办法、投标报价上下限值、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4.2 投标报价上限值:工程总价的1.2%(以审计结算的金额为准);投标报价下限值:工程总价的1.104%(以审计结算的金额为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限值并且不得低于下限值。
4.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6年2月22日17:00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7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公地址:桂东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515室)报名。投标申请人报名前必须先到项目现场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取得项目责任单位和招标人的考察确认函,再到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6.2 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由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有效单位介绍信、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和身份证、专监及监理员的注册证或岗位证和身份证、总监专监及监理员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仅湖南省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考察确认函。以上报名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县招标办、招标代理机构各1套。
6.3 接受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相关资料由招标人提供,由投标人自行复印,费用自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桂东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工程监理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湖南省外企业必须同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 0735-8631496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桂东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郴桂路36号
项目责任单位: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钟 鑫
电 话:18175757091
招标代理机构: 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中颐大酒店13楼1308室
联 系 人: 胡莞羚 13975566118
电 话 /传 真: 0735-215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