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城乡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房产开发和管理政策、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承担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承担全市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全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承担推进全市城镇减排的责任。参与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人防工程建设、过境公路、铁路建设的协调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定点、计划立项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建设及乡、镇、村庄建设工作。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科、建设市场管理科、勘察设计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13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市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目标1:项目建设方面,完成好市政府交办的项目建设年度投资任务。
目标2:城镇建设方面,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编制城市双修、农村双改专项规划,推进建制镇试点工作,开展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评审,规范建筑标准,优化人居环境,打造宜居郴州。
目标3:安全生产方面,加强层级监督,强化监管责任,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现场咨询日及观摩会,严格实施“监管执法年”,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标准集中开展多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推动工地文明创建,加强黄土裸露绿化治理。
目标4:行业监管方面,以百分百项目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备案项目,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组织开展2019年度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工程造价和招投标市场监管,简化办事步骤,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流程。
2、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1)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完成2018年农村危旧土坯房任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实行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据实拨付发生费用。
(3)小城镇建设资金:重点推进村镇污水垃圾治理。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拨付专项资金历史文化名城古建筑保护项目3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两个。
3、其他项目支出(除市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业务工作经费:
(1)罚没收入征收成本:贯彻执行国家等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根据授权,承担全市建设工程监察和稽查工作,依法对工程建设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发展。
(3)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双修四年计划、农村双改等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双修四年计划、农村双改等专项工作顺利开展、有序进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评审费:完成施工企业新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40家,延期30家,三类人员新申报1600人,延期1000人。
(5)湖南省建筑工程技术博览会参展费:保障省厅参展活动顺利开展、有序进行。
(6)城区基础项目办工作经费:保障城区基础项目办工作顺利开展、有序进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数为656.32万元,实际到位金额为766.79万元,全年基本支出金额为736.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610.79万元:工资津补贴436.38万元(指标回收1.9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7.83万元(指标回收6.69万元)、住房公积金30.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72万元、绩效奖金35.75万元。
2、公用经费103.06万元:办公经费90.82万元、工会经费4.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指标回收6.05万元)、会议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指标回收3.8万元)、公务接待费0.66万元(指标回收1.34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12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1.6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9.32万元,公务接待费2.3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19万元:离退休经费20.83万元(指标回收0.56万元)、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生活补贴1.3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19年度年初安排市级专项资金1440万元,年度追加257.54万元,其中市级专项资金包含: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300万元、施工图审查服务费540万元、小城镇建设资金400万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200万元。
追加资金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执收工作经费160万元、流星岭海郴园抢险房屋工程、边坡抢险工程协审费及测量费49.54万元、市城市排水系统现状调查经费20万元、住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采购第三方信用服务经费28万元。
(2)全年专项资金实际支出1279.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a、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图审查费433.62万元,主要用于实行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据实拨付发生费用,本年度资金使用率偏低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当年实际需开支的施工图审查费申报。
b、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执收工作经费1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执收工作顺利开展、有序进行。
c、流星岭海郴园抢险房屋工程、边坡抢险工程协审费及测量费38.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该项目的协审费及测量费。
d、市城市排水系统现状调查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调查城市排水系统现状的费用。
e、住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采购第三方信用服务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建设住建行业信用体系。
f、小城镇建设资金400万元,由财政直接拨付给各县市区,主要用于小城镇建设。
g、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经费200万元,由财政直接拨付给各县市区,主要用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60万元,用于保障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顺利开展、有序进行。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建筑行业稳步发展。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初显成效。在学习借鉴外地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局(办)结合机构改革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工作,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事项,针对群众和企业办事的难点、痛点,《郴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于9月30日正式印发,12月4日印发了《郴州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办法》和《郴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办法》。8月份举办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工作培训班,邀请专家对国家及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11月份举办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培训会,组织操作人员熟悉整个系统;为我市保按时保质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建筑业稳中有进。2019年前三季度,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43.6261亿元,同比增长18.9%;建筑业增加值81.3932亿元,同比增长14.8%,位居全省第五;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40.1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新开工面积82.30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9%;新签合同额218.3亿元,同比增长23.8%;外拓产值28.8亿元,同比增长33.6%。湖南金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建筑企业晋级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切实加强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注销二级建造师证865本;及时汇总呈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向省住建厅上报23个项目、27个责任人、18家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三是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升。2019年,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批14项、施工图审查备案154项;办理施工许可证副本71个、总规模339.61万平方米、总造价51.91亿元,办理正本40个、总规模207.53万平方米、总造价27.75亿元;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77个项目,面积367.84万平方米,实际收取1.85亿元;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99个项目,实际收取0.63亿元;监管招投标活动46项,应公开招标项目100%公开招标,100%在政府指定网址发布招标信息,100%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重点实施“城市双修”,城市品质大大提升。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牵头协调市直各部门顺利完成省住建厅对我市开展的新型城镇化调研工作,被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一等奖。完成2019年度新型城镇化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新型城镇化引导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和2020年新型城镇化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代市政府起草《郴州市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10月30日正式印发。二是加快城市双修建设。2019年中心城区基础设施项目续建在建项目35个,项目总投资概算91.4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94亿元,已完成投资16.94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7.21%。对照《郴州市中心城区双修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大力推进城市污水治理工程、城市垃圾治理工程、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城市违法建筑拆除工程、城市环境绿化亮化净化工程、城市公共空间提质工程、数字城管等七大工程,顺利通过省住建厅对我市开展的城市双修第三方评估工作。编制完成《城市环卫专项规划》、《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等11个专项规划,污水处理率为95.3%,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8.83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20.88%,建成区违法建筑拆除率100%,建成区绿地率41.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81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1.17%,均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的工作目标。启动1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和7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5亿元。启动6个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完成投资14853万元。对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有784个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涉及小区楼栋5172栋,住户84015户,建筑面积951万平方米,投资额53363万元。三是加速海绵城市建设。顺利通过海绵城市建设试评估工作,秧溪河城区段河湖景观项目、东河城区段河湖景观项目、苏仙区行政中心生态停车场等水生态项目,塘溪大道撇洪渠、林邑大道撇洪渠、凤凰路北侧(刘仙岭公园南)山体截洪沟、郴州市《2016年城区管网改扩建及排水防涝改造》工程等水安全项目,东河(柿竹园牌坊至武警部队旁)、金观渠、金田渠周边水环境整治等水环境项目,环东湖路项目、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地质博物馆广场等水资源项目顺利完成。四是抓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全市城镇新增民用建筑节能竣工面积489万平方米,其中市中心城区新建建筑节能竣工面积237万平方米,节能产品(材料)备案115项,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45项,全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到100%。市中心城区完成节能改造3.2万平方米,县(市区)完成节能改造2.4万平方米,共计5.6万平方米。取得二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企业9家,三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企业5家,投入研发经费1.2亿元。全年新增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3个,新增一星级绿色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累计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1个,一星级绿色建筑项目6个,市城区新开工绿色建筑面积251万平方米,绿色建筑新增竣工面积98.62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新开工民用建筑比例75.77%,绿色建筑新增竣工面积占民用建筑新增竣工面积比例41.5%。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17个,总建筑面积210.5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5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6%。五是有序开展城建档案工作。工程档案收集受理新项目70个、整改项目49个,接收并移交工程档案新项目66个、补卷项目33个。加快推进档案数字化进度,完成档案数案化扫描上架入库14366卷,案卷数量15437卷、文字份数140552份,图纸份数31320份,混合份数140318份。地下综合管线系统已有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10家单位完成专线接入,全年新接收新建道路工程项目管线数据7个,管线数据入库长度150余公里。
(三)加快推进“农村双改”,着力助推脱贫攻坚。一是农村危房改造按时完成。今年,省政府对我市绩效考核任务为2674户,省住建厅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指标3463户,下达中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419.2万元。全市四类人员农村危房改造共开工3520户,开工率101.6%;已竣工3520户,竣工率101.6%,实现了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资兴市、北湖区、汝城县作为全国农村住房建设试点,6月21日通过住建部专家现场核查评定。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完成。全面推行“户分类投放、村保洁收集、镇压缩中转、县统一处理”的模式,各县市区均已完成了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今年新建乡镇垃圾中转站15个,新增转运能力495吨/日; 全市累计已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127个,总转运能力达5712吨/日,县域垃圾中转能力基本全覆盖。提升37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三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启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推进,县域统筹、打捆实施,厂网并举、建管并重”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计划在78个建制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到2022年实现全市9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目前,全市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54处,配套管网560公里,覆盖人口44万,处理规模7.2万吨/日。全市建制镇污水排放量2423万吨,处理量1582万吨,污水处理率65.3%。完成7处乡镇黑臭水体整治,累计完成投资2342万元。四是历史文化保护成效显著。《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苏仙区板桥刘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完成电线改造及部分屋面修缮,陈家大屋、李家大屋等项目修缮工程进入扫尾阶段。2019年,我市55个村落被列入第五批传统村落名录。当前全市共有90个村庄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传统村落的数量在全省位居前列。
(四)全面完善监管制度,质安水平显著提升。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针对突出问题,6月份分别约谈了郴州汇龙置业公司等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福建成森建设集团等10家施工企业和郴州新泰高科混凝土等14家预拌混凝土企业主要负责人,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夯实监管基础。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2019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相继印发《2019年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2019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2019年郴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方案》等文件。实行季度县市区质量安全督查和特护时期的专项督查工作模式,今年局领导带队开展县市区季度督查2次、抽查项目74个,每个月至少2次对建筑工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巡查,切实履行领导带队检查制度。三是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建设要求,加强湖南省建筑工人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工作, 10月份组织了全市41家企业,126名企业实名制平台操作人员参加了湖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系统视频培训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根治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全市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湖南省建筑工人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报送有关要求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在实名制平台信息录入、落实维权公示制度、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等方面对对各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建项目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12月17日,湖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我市录入在建项目192个,总包单位313个,参建单位382个,劳务实名人数13208人,实名制覆盖率99.48%。四是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全市住建系统集中开展了3次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累计组织执法活动1823次,出动执法人员5923人次,检查项目3012项,立案调查93起,经济处罚696.6万元,责令停工项目125个。我市在全省住建系统“强执法防事故”两月通报排名中均名列前茅(3-4月排名为全省第3,5-6月排名全省第6,7-8月排名全省第5,9-10月排名全省第3)。针对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对全市范围内起重机械各责任主体工作落实情况及在实体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整治,全市共检查塔吊375台,施工升降机218台,物料提升机221台,共签发隐患整改(停工)通知书76份,封停塔吊57台,施工升降机14台,物料提升机19台,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建筑施工事故发生。五是强化易地扶贫质安监管。建立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管理台账,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质量安全层级督导,加大项目的抽查比例,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各县市区的认真排查,共计检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24个(其中集中安置点全覆盖检查),督促整改质量安全隐患194个;涉及质量安全问题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348个,涉及危房554户。六是做好消防验收承接工作。从今年5月起,我局积极与市消防支队对接,学习消防验收的评定规则、流程,处理消防验收投诉,截止目前,共受理了65个项目的消防验收申请,办理了56个项目的验收工作。
(五)做好平战结合,推动人防事业发展。一是加快建设人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1510工程、人防疏散基地、郴州长卷坑道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尽快发挥新列的第二代人防机动指挥平台效能,将人防系统指挥平台建设向能打战、打胜仗聚焦,向体系化、规范化、实战化转变,以“一网四系统”为基础,以综合集成为途径,推动指挥平台发挥整体效能,推进设备设施升级换代,形成以集情报、警报、指挥、通信、监视、显控等功能于一体的指挥控制系统;推动指挥平台在市县的全覆盖,不断提升统一调度和指挥能力。二是打造军民融合的现代人防。坚持平战结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不断深化改革,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汲取人防发展资源和动力,通过人防战备资源充分利用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市场”和“战场”效益的最大公约数。将人防规划纳入“十四五”郴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拓宽平战结合范围,增加平战结合项目,丰富平战结合功能,有效提升城市抵御自然灾害和防空抗毁能力。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求,坚持“人防为民”,主动服务百姓工作生活,提供贴合民意的优质化服务。三是强化人防宣传教育。推进人防宣传“五进”工作,丰富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模式,进一步创新人防宣教方式,努力提高市民防空防灾自救互救技能。以东塔公园人防宣教基地、街道、社区为阵地,将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由传统封闭式转变为现代开放式,由“送出去教育”转为“请进来学”,再转变为“不请自来受教育”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固定资产核算欠规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因近几年本单位人员调动频繁以及固定资产价值限额调整等原因,导致少部分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未及时核销,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二)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局机关)绩效自评附件2.3.4 -(2020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