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郴州市救助管理站为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后勤科、救助业务科、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科三科一室,现有干部职工52人(含退休人员23人)。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负责做好本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3、接收各县(市)、区送来的外省、外市籍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并做好入站后的救助管理及护送返乡工作;
4、为因家庭暴力及其他原因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提供免费住宿、饮食等生活保障和人身安全保障;
5、全市自然灾害庇护等临时救助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7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2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794.6万元,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22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6.95万元。
2、项目支出573万,包括:本级项目经费152万元,上级补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421万元。其中:市本级项目经费有救助经费85万元,未成年人救助15万元,基础设施维护改造4万,市内媒体公开信息费3万,街面救助机动队工作经费15万,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经费10万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及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经费2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包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42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按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我站2014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公务接待费用7.3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2016年收入预算794.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2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573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返乡、医疗、教育、临时安置、主动救助及未成年人保护支出、救助设施维修维护和服务人员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