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郴州市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法行政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建设中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推进“两城”建设提供良好的城乡规划法制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圆满完成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在历年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调整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徐延波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农英志、曾正茂、梁成规,纪检组长李建军,总规划师刘新林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规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法规科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从而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三、职责分工
(一)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局办公室牵头,法规科协助配合,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宣传贯彻、监督实施、年度考核等具体工作。
(二)局机关各科室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和相关制度,组织本科室开展学习总结等活动。工作中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细化标准和分工要求,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四、工作安排
全面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促进我局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规范、公正透明、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制度,全面实现行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合法化,进一步完善行政责任机制、监督机制。
(一)建立学习和培训的长效机制
1、认真学习宣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郴州市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法律知识培训。对新出台的《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组织学习研究,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开展任职培训、初任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决策事项采取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后评价及反馈纠偏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完善决策调研制度,坚持先调研后决策。
2、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重大事项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多渠道接收反馈信息,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后评价及反馈纠偏制度。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审议制度、“三统一”制度、有效期制度、清理制度、备案制度,确保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公正、有效,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完善机关行政制度
遵循“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建立高效、快捷、便民的环境管理行政程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对方案审查、规划条件核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和案件查处等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再梳理,再完善。认真落实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规定,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深化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我局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同时不断扩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我局的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将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渠道公示,让更多的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让市民了解规划动态,参与规划事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情况及时或定期公布,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深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我局制订了《郴州市规划局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程序程序,不得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认真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3.深化执行依法行政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执法工作经常性监督检查,完善群众监督举报的网络体系,积极受理行政复议,健全举报奖励反馈机制,形成内外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预防和及时纠正行政执法过错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行政执法既要行使权力,又要承担责任;既履行职责,又受到监督,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日常督查的结果或过错的情节轻重、危害大小,给予批评教育、扣发执法津贴、待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晋升职务的资格等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决执行。全局上下要提高认识,明确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按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业务案件办理情况详实准确,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二)严格要求,依法行政。机关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本部门规范行政职责及要求,在工作中要讲服务、比实绩,确立“管理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以实绩评价队伍、考核干部;讲清正、比形象,正确行使权力,主动接受监督,注重洁身自好,提高机关公信力。
(三)协力同心,积极作为。机关各科室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相互配合,协同一致开展工作,相互支持,做到上下联动、目标一致,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认真总结,注重长效。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推动我局依法行政长期发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树立良好的规划形象。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