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按照市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关于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点评工作的实施方案》(郴作办发[2012]9号文件要求,认真总结前段工作,有序推进作风大整顿活动深入开展,市发改委就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点评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点评主体和对象
(一)点评的主体
市发改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点评的对象
点评对象为市发改委。由联系的市级领导或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办公室指定成员点评。
二、点评内容及责任分工
围绕思想作风、学风文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以及需要重点解决的“七不”问题为主要内容实施点评。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一)组织抓好作风大整顿活动,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的情况(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科);
(二)开展公开承诺情况(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三)开展“转变作风走基层,倾听民声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情况(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四)宣传发动工作情况(责任科室:监察室);
(五)在活动中发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的打算(责任科室:各科室)。
三、点评时间和地点
于4月19日上午 10:00钟在委会议室召开。
四、点评方式及参加人员
(一)点评方式:召开会议进行汇报
1、会场布置(责任科室:办公室);
2、资料准备(责任科室:监察室);
3、宣传报道(责任科室:综合科)。
(二)参加人员:市级联系领导和代表、委员(由委领导邀请);有关方面人士(由委作风办邀请);在职全体干部职工;二级机构的党政主要负责人。
五、点评步骤
(一)汇报情况。根据点评内容,市发改委作风大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联系的领导汇报前段活动情况,并对下一步搞好活动提出设想和建议。
(二)进行点评。点评人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客观公正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存在的不足,指导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整改表态。点评后,被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点评内容作整改表态发言,同时,对点评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讨论制定整改方案;对点评结果较差的进行复评,并明确复评内容和时间,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点评领导,防止点评走过场、不到位;并采取召开会议、公示栏、墙报、媒体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点评情况和整改措施,主动接受监督。
(四)跟踪问效。将点评工作与群众评议有机衔接,根据点评内容,结合公开承诺,综合分析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建立台帐。点评后,要认真填写好《作风大整顿活动点评登记表》,对点评意见和整改措施建立台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点评工作,是督促践行公开承诺,推进作风大整顿活动的重要方式。作好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确保点评工作顺利完成。
(二)注重点评实效。通过点评,促使本单位把作风大整顿活动体现在“正在干的事情”之中,落实到工作实际和本职岗位中,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分类指导。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层层点评,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努力把活动引向深入,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