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规划、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在权限内监督管理中省在郴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四)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烟花爆竹经营准入管理;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在权限内承担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市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权限内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市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授权、委托,依法组织、协调全市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参与或协助上级的事故调查工作;承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牵头负责工矿商贸行业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工作,参与配合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承办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先进技术工艺推广、示范工作。
(十四)归口管理国家、省财政下拨我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会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监督检查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情况。
(十五)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局机关。收入预算包括公共预算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经费、项目支出等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863.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863.53万元,主要包括:1、基本支出471.5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医疗保障)支出328.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离退休)补助51.35 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2.06 万元。
2、项目支出1,392.0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863.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71.5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局机关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外聘人员劳务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392.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30万,示范乡镇创建30万元,市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建设100万元,煤炭矿整顿关闭工作经费50万元,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300万元,煤矿安全监管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离休老干管理经费5万元,体能训练场建设10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十大战役)500万元,安全生产体系建设227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上年减少2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比上年减少9.9%。
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