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强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近日,郴州市统计局在向省统计局报送1个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基础上,将今年以来全市政府统计部门查处的另外11个统计违法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这是该局自2005年以来连续11年开展统计违法典型案件曝光,累计曝光统计违法典型案件130个。
本次统计违法典型案件曝光呈现“四多”的鲜明特点:一是单位多。本次曝光案件共12个,分别是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汝城县林业局、郴州市飞虹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资兴市农业技术物资服务公司、桂阳县粮食购销公司、永兴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嘉禾县袁家平安机械铸造厂、临武县金江镇新发煤矿、汝城县诚信物流有限公司、桂东县寒口石英粉厂、郴州安仁永安礼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二是行业多。被通报的单位包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商贸企业和工业企业,涉及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工业总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三是种类多。曝光的统计违法行为包括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违法行为。四是方式多。12个统计违法案件分别由湖南省统计局和郴州市统计局予以曝光,其中郴州市统计局曝光的11个统计违法案件分别采取印发通报、网站公布、电视公告等方式,并在将通报主送当事人、11个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的基础上,抄送省统计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郴州军分区,旨在扩大影响,增强以案说法的效果。(郴州市统计局 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