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市统计局办公室、国家统计局郴州调查队办公室《“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统计宣传旬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郴统办[2015]93号)和县委法治办《关于开展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永法治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县统计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法治统计教育宣传旬活动。
一、加强领导,组织有力。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法治工作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宣传活动。制定了《“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统计宣传旬活动的方案》,明确了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要求。在印发宣传资料、横幅制作等宣传经费2万元,确保了宣传活动正常开展。
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12月4日,由县政法委牵头,县统计局会同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在永兴建设广场开展了“ 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县统计局发放《宪法》、《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宣传资料1200余份,展版3块。12月8日,县统计局在县城繁荣地段悬挂横幅10条,全局干部职工在生源超市、步步高超市等商业中心发放《统计法》读本500份。通过宣传,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统计权威进一步提高,为全面推进法治永兴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