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安仁县关王镇赤滩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湘财建指【2015】117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安仁县招发改局以安发改招核[2015] 107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市拨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安仁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安仁县关王镇赤滩村土地整治项目。
2.2 建设规模:90公顷。
2.3 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27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224.75万元(最终工程施工费价以市下达预算为准)。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5 建设地点:关王镇赤滩村 。
2.6 资金来源:市拨资金。
2.7 质量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验收规程标准》和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安仁县关王镇赤滩村土地整治项目内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三、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
3.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3.3投标单位(除地勘单位外)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之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7投标人经项目所在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审核发现,发现有围标、串标、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和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投标人须在报名时将法人承诺函(格式见附后)、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将该证押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开标和现场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亲自参加。
四、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11月30日16:00前缴纳保证金金额:叁拾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伍万元,预交履约保证金贰拾伍万元)。保证金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项目工程投标保证金及预交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到原账号。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齐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由备选单位直接替补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备选单位不在中标结果登记表签字的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包括项目经理常驻现场管理专项保证金6万元、外业竣工自验后十五天内提交资料专项保证金1万元(均不计息)。无不可抗拒因素,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15天内进场施工,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备选单位直接替补。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保证金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5911 5736 2970
开户行:中国银行郴州市燕泉广场支行
联系人:胡莞羚 联系电话:13975566118
(1)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关王镇赤滩村整治项目”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简称的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保证金无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保证金无效;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3)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各投标人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报名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5年 11 月 17 日至2015年 11 月 23 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到郴州市国土资源局71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执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郴州市国土资源局710室报名:(1)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且介绍信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项目经理培训证(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上岗证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近半年(2015年04月01日-9月30日) 的社会保险(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证明原件和查询电话、查询网址及密码、近半年(2015年04月01日-9月30日) 职工工资花名册复印件(9)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查询证明(法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1)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12)法人承诺函(承诺函样本见附件[1])(13)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样本见附件[2])等原件报名,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5.3以上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承诺函、报名登记表、项目经理培训证或注册建造师证留存原件,报名资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贰套,并装订成册;
5.4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报名资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且符合本公告要求,否则报名无效,如发现有违法违规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3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郴州市国土资源局7楼710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9、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0、其他说明:
投标人须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1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安仁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19号中颐大酒店13楼1307室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人:周芳
联系电话:13467821588 联系电话:0735-2150900、1807552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