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S353(原S324)汝城县城至外沙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编号HNZJC2015-GC(CZ)-084)已由湖南省发改委以 湘发改基础【2014】1185号文件批准建设,经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汝发招核【2015】107号 文件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汝城县路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自筹(出资比例:国省补助20%;自筹8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境内,项目起于汝城县文化路与原S324线交叉口,经予乐村、白石岩、马桥,止于外沙(原S324线K63+500处),线路全长15.14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10.5米。
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路面结构一般路段: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沥青粘层+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0.6cm乳化沥青透层+封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水泥浆+18cm5%水泥稳定碎石+水泥浆+20cm4%水泥稳定碎石+15cm级配碎石;老路利用段路面结构: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沥青粘层+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0.6cm乳化沥青透层+封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水泥浆+18cm5%水泥稳定碎石+水泥浆+10~15cm4%水泥稳定碎石调平层+原路面结构层;石质路段路面结构为:4cm AC-13沥青混凝土+沥青粘层+5cm AC-20沥青混凝土+0.6cm乳化沥青透层+封层+ 18cm 5%水泥稳定碎石+水泥浆+18cm 5%水泥稳定碎石+水泥浆+20cm 4%水泥稳定碎石,加宽路段路面结构与一般路段或新建挖石方路段路面结构一致。
全线新建桥梁5座(新建大桥3座,共长357.12m;新建小桥2座,共长52.08m),全线共设涵洞60道,其中,新建钢筋砼圆管涵42道,新建钢筋砼盖板涵16道,新建倒虹吸2道,全线共设渡槽1座。
本次招标范围为S353(原S324)汝城县城至外沙公路改建工程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施工。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本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五年内(指2010年12月至2015年12月),至少独立完成一个二级及以上里程10KM以上(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须出具机构的查询电话或网址);
3.3 拟任项目总工程师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须出具机构的查询电话或网址);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4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3年和2014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2~2014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7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前往招标人处接受报名资格询查,并由招标人出具对投标人的相关资料询查意见表(招标人详细地址: 汝城县邮政家属区办公楼三楼)。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参照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2015年11月16日至 2015年11月23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持下述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⑤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如有);⑥项目负责人和总工的相应证件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须出具机构的查询电话或网址)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按附件1要求)⑧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关资料的询查意见表⑨单位介绍信,(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所有彩色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须装订成册):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项全套一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招标图纸和清单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2 月 9 日下午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分中心(地址: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城县路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汝城县邮政家属区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35-823373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北湖区惠泽路聚贤庄小区
联系人:肖女士、朱先生、沈先生 电话:0735-2189600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