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郴州市2013年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规划实施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要求市政府落实的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采取措施认真落实。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注重规划衔接的问题
(一)积极推进“三规合一”工作。一是积极争取“三规合一”试点。今年,市政府向省住建厅推荐了资兴、桂阳作为住建部城乡总体规划暨“三规合一”试点县(市),并多次主动与住建部、省住建厅衔接,努力争取将资兴、桂阳纳入试点范围。二是加强工作协调。针对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在法律依据、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期限、规划范围等方面不一致而影响土地使用及项目建设的问题,市政府及时组织发改、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调度会或协调会进行研究。
(二)全力修改城市总体规划。2009版城市总体规划自实施以来,科学指导了郴州的城乡建设,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规划在城市规模、城镇空间、产业布局、交通网络等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城乡建设的需求。为此,我市全力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工作。2013年6月,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7月份组织专家对其进行了审查论证,11月报送省住建厅审查。今年,根据省住建厅的指导意见,我市对实施评估报告再次进行了修改,并于7月份再次呈报省住建厅。9月初,市政府就实施报告评审一事专门赴省住建厅进行了衔接。同时,为加快总体规划修改,组织编制了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初步方案,规划、发改、国土等职能部门联合进行了审查,通过市规委全体会议的审议,共同对郴州的城市发展进行研究和把关。
(三)加快专项规划编制进度。一是市规委办在今年4月和8月两次组织召开了专项规划编制调度会,以确保城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年度任务按时优质完成。二是针对强电、弱电专项规划编制责任主体不明确的问题,6月份以来,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调度会,确定了强电规划由市经信委负责,弱电规划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负责。目前,这两个规划正在开展编制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审查报批。三是对在编的5个专项规划,市政府提出了进度要求,抗震防灾、医疗卫生、文化设施专项规划10月底前完成成果设计,城市燃气、排水防涝专项规划12月底前完成报批。四是为做好规划衔接,加强部门协调,在规划论证、评审环节,规划部门在会议组织时均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加,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可实施性。比如,7月份,市三创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市园林局、市渣土事务中心等单位共同对中心城区渣土消纳场布局规划进行了技术审查;8月份,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等单位共同对市中心城区商业街布局规划进行了技术审查。
二、关于理顺规划管理体制的问题
(一)统筹考虑园区规划管理。目前,郴州高新区、经开区的城乡规划已纳入市规划局集中统一管理。市规划局在两个园区各派驻了两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办公,对园区项目主动提前介入,将评审和审批合并进行,提高了园区规划管理效率。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出“要进一步理顺郴州高新区和郴州经开区的规划管理体制”的问题,市政府组织市规划局和郴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具体研究,并提出了机构设置初步方案。但由于当前正值全省机构改革期间,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冻结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的通知》(湘办〔2014〕17号)精神,暂缓成立郴州高新区、经开区规划分局事宜,待机构编制解冻后,再及时启动规划分局成立工作。
(二)合理配备规划专业技术人才。针对我市各地规划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近期,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规划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规划专业技术人才集中招聘工作,目前已有20名技术人员通过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等程序。这些规划专业技术人员被正式录用后,原则上安排到各县市区的基层规划管理机构,将为我市城乡规划发展注入新的血液,也将推进各县市区基层规划管理工作步入正轨。
(三)落实规划管理责任。为提高规划行政审批效率,落实基层规划管理责任,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里的行政审批改革决策部署,简政放权,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一是及时将村民建房的县级审批、监管、查违等权限委托下放给乡镇人民政府,激发了乡镇的工作活力。二是将原来由市政府审批的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规划,以及北湖、苏仙两区乡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控制详细规划,委托市规划局审批。三是市规划局将北湖、苏仙两区乡镇总规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及郴州大道、郴永大道、槐万路、107绕城线两厢500米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包括村民建房)规划许可,委托北湖、苏仙规划分局审批。
三、关于强化规划权威性的问题
(一)坚决查处违法建设。鉴于违法建设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今年,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市城区大提质暨推进拆迁拆违现场会,强力开展了全市非法违法既有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郴州市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工作等专项活动。同时,依纪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违法建设案件所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并下发了《关于市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郴政办函〔2014〕118号)进行警示教育。今年1至9月,市城区累计拆除违法建筑2971处,面积达28万平方米,有力打击了各种违法建设行为。
(二)严格控制规划调整。针对规划调整过频的现象,市政府严格控制,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一是严格控制容积率调整。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今年,我市基本上停止了容积率调整项目的受理。截至目前,容积率调整项目只有1个。二是把好控规修改关口。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今年我市启动了长冲片区、九子塘片区控规修改。在修改过程中,我市严格遵守《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要求。对不符合法律规定修改条件的,一律不予修改调整;符合相关条件的,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三是及时出台规划论证评审管理办法。在规划修改过程中,为更好地坚持“政府主导、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的原则,今年8月市规划局制订了《规划论证评审管理办法》初稿,进一步规范了会议组织、专家构成、规划设计深度、会议纪要形成、公众参与等内容,从而有效避免了规划评审论证流于形式、走过场、不重质量的问题。目前,该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中,今年年底将正式发文。
(三)提升规划执行力。要让规划真正发挥龙头作用,就必须提升规划执行力。一是由“重审批”向“严监管”转变。规划部门从内部挖潜,对现有规划审批事项和环节进行梳理,扩大并联审批的范围,减少审批和评审环节,实行审批“瘦身”。严格批后监管,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项目批后管理档案,明确并公示经办许可人、监管责任人,全程跟踪管理。同时把夜景亮化、视线通廊、景观营造等纳入规划核实内容,做到监管“增肥”。 今年以来,共完成规划核实项目74个,立案查处违法建设案件16件。二是协助修改规划法规文件。近期,我市全力配合省住建厅修订《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结合郴州城乡规划实践,提出了32条有操作性的意见。同时,积极协助省住建厅制定《湖南省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在建筑间距、退让道路红线、防护绿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四、关于推进规划编制实施公开的问题
(一)强化规划公示制度。一是对重要地段、重要区域、重要项目和其它需要公示的项目,在审批前向社会公示规划设计方案,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其中,由市政府审批的项目,均在市级媒体上公示。如西水河生态休闲风光带、武广高铁郴州西站扩容提质、高壁大市场等重要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其中,武广高铁郴州西站扩容提质修规得到了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网上留言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有52条,规划部门对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并采纳了“优化交通组织”“增设停车位”等合理意见。二是城乡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通过网站、公示牌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主要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比如,近期规划部门依法对获批后的郴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天官坊历史地段保护规划等进行了公布。
(二)坚持规划民主决策。为完善规划民主决策机制,今年我市修订了市规委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了部门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截至目前,召开市规委全会2次,集体审议了郴州市总体规划修改初步方案、武广高铁郴州西站扩容提质建筑设计方案等8个重大项目;召开市规委主任会议14次,对130多个项目进行了议定;召开专家评审(论证)会70次,为相关项目提供了审议意见。同时,市规划局修订了业务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了业务例会的质量,截至9月底,已召开业务例会36次,集体审议议题621个。
(三)着力提高规划的社会参与度。一是深化规划编制阶段的民意调查。规划部门在下达规划编制任务书时,对民意调查、现状资料收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设计单位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通过走访、座谈、调查表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比如,市规划设计院在编制坳上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时,就对坳上村挨家挨户进行了现场调查走访,广泛听取了村民的规划愿想。二是继续免费开放规划展览馆。郴州市规划展览馆作为公众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的重要平台,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免费面向公众开放,今年以来已累计接待观众3万人次,对提高社会公众的规划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践行群众路线。今年以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通过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评议等方式,倾听群众的规划意愿和呼声,共征集规划工作意见1953条,并认真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