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城县暖水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公租房建设工程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15】1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汝城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县暖水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公租房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汝城县暖水镇
2.3 规模:建设1055.26平方米教师公租房一栋
2.4 工期要求:21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执行
2.7 招标范围:汝城县暖水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公租房建设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合理定价: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柒仟玖佰柒拾捌元整(¥1467978.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3〕82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按湘建[2010]136 号文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1项要求;
3.5本批次招标项目(汝城县岭秀乡中心幼儿园教师公租房建设工程、汝城县暖水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公租房建设工程、汝城县五中教师公租房建设工程)的投标单位可投三个项目,但关键岗位人员配置不可以重复,否则重复中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评标办法采用《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的补充规定》(郴建发〔2011〕76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等部分内容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壹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前一天下午16:0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补遗发布
6.1电子招标书的获取:通过《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书。网络下载的招标书与书面招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2招标书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汝城县政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投标文件提交的形式: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用牛皮纸密封。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以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人代表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汝城县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为:0735-8268382 、0735-8222413 。
10. 入围方式
投标截止时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含9家)以内时,确定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将于投标截止时(即开标时间)在汝城县交易中心公开由招标人随机抽取9家单位入围。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教育局
地址:汝城县卢阳镇文化路64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735-82325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项目部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2栋3单元405室
联 系 人:资马榕 张璐
电 话:0735-2221398 0731-85135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