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塘村镇镇区提质改造项目(四条道路)已由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发改[2015]112号文批准建设,嘉招核[2015]124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融资带建 。招标人为嘉禾县塘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融资带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禾县塘村镇镇区提质改造项目(四条道路)
2.2 建设地点:嘉禾县塘村镇镇区
2.3 融资范围:本融资带建项目总投资6590.805225万元,具体以融资贷款期限确定建设项目的融资额度,融资金额不少于9886.5万元(含)人民币。报名时提供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相应融资文件,或提供融资合作协议书或融资到位证明。
2.4 工期要求:2018年6月底完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融资建设单位,由该单位负责融资并承担项目工程施工。具体建设内容:拟在嘉禾县塘村镇镇区四条道路实施提质改造工程,四条道路总长7027.56米,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具有与本项目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和湘建建函[2010]373 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同上);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文件)、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3.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7.1联合体各成员都要求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7.2联合体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4.评标办法
4.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4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6.报名方式
6.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6.2报名方式:请法定代表人携本项目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注册建造师证及其身份证、建造师在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质量员岗位证、由嘉禾县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材料、融资文件或融资合作协议书或融资到位证明,(如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携带公告发布后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各成员单位章原件)、联合体主办单位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以上其它报名资料)(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1套留存县招标办,1套留存招标代理公司),到嘉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签署《不转包、挂靠承诺书》并领取《嘉禾县建设工程竞标备案登记表》,再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在项目业主处报名,再到县招标办备案。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6.3 所有报名单位在报名前须到业主处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
6.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报名人凭加盖嘉禾县建设局招标办备案红章的报名表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院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一概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嘉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如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嘉禾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664831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禾县塘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嘉禾县塘村镇镇区
联 系 人:李灶鹏
电 话:135745659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丽玲、肖慧娟、刘浩
电 话:0735-218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