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本报告,并予以发布。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处理相关信息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部分。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市政府办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郴政办函〔2015〕93号)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积极成效。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人,由信息专干、技术服务中心技术人员为成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健全队伍。下发《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明确了一名信息专干,专门负责政府信息撰写及报送工作,有力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机制,规范公开行为。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明确政务信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归口发布,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信息畅通。二是严格监督考核。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之列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计、考核,并定期调度和通报有关情况,切实激发队伍活力。三是建章立制。结合我市规划工作实际,制定了市规划局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了公开的内容、程序和职责,对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规定,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创新形式,搭建公开平台。积极发挥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作为全市规划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所有重要政策文件、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等重要信息均在网站和报刊及时发布,并加强同郴州电视台、《郴州日报》、郴州红网、中国建设报等新闻媒体、网站的合作,广泛宣传,为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2015年以来,积极落实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我局对郴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了优化,对相关栏目内容进行了清理和更新。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所有审批事项均实现网上办理,并与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联网,2015年我局网上受理事项1080项,均按时完成,没有超时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门户网站以及我市主流媒体平台为载体,主动公开城乡总体规划、控规、项目修规及建筑方案审批、规划核实、规划行政处罚等规划管理及机关建设、工作动态、重要法律法规等各类政府信息644条。
(一)常规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累计公布机构设置、人事、通知、统计、计划、总结、重要会议纪要、机关党建、阳光规划、查违等信息239条,及时公布重要会议、培训等工作动态95条,在郴州日报发布信息28条,中国建设报刊文5篇。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重新确定了14项权力清单和45项责任清单并汇编成册在网上公开。二是全面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在网上全面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三是全面公开了规划编制、项目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268条。
(三)政策公开和解读方面。公开国家法律1份,省市及我局规范性文件7份,国家标准1份。同时,着力抓好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城乡档案管理等方面政策解读。2015年7月份,邀请湖南城市学院专家就深入理解新政策、新要求,加强村镇规划管理等内容对全市各级规划管理工作骨干约300人进行了认真培训。同年11月份,又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市2015年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班,对我市建设、施工、监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近190名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就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及验收备案资料管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为积极推进相关政策落实作出了贡献。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指南”专栏,全面公开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方式以及办理程序等,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5件属于公开范畴,在法定时限内给予了书面答复;1件不属于公开范畴予以驳回。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处理相关信息咨询情况
全年共收到市长热线211件,市长信箱来信46件、局长信箱来信21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回复率100%。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因依申请信息公开被提请行政起诉的案件1起,已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局机关有的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要求还不够熟悉,我局将组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规划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