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贯彻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统计法制工作年度总结和优秀论文的通知》(湘统办[2007]89号)、郴州市统计局《关于积极参加“湖南省‘统计质量年’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郴统发[2007]3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统计征文比赛和2007年度统计法制情况的报送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统计局按照湖南省“统计质量年”征文比赛活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郴州市统计局《关于积极参加“湖南省‘统计质量年’征文比赛”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统计局于于2007年10月8前上报《2007年1-3季度统计违法行为与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一览表》,10月10前上报《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表附后)。
二OO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主题词:统计征文 报送报表 通知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07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