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物流统计工作,11月9日,郴州市发改委、郴州市统计局和郴州市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下发了郴发改发【2015】179号《关于健全现代物流统计制度的通知》。
《通知》强调了调查的目的与意义,为全面掌握我市物流活动的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及时反映我市物流运行状况,为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物流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加强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科学指导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通知》明确了调查的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并从事工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货物生产、流通的各种经济类型法人企业,以及物流业各种经济类型法人企业。
《通知》确定了调查指标体系,调查表分年度调查表和季度调查表两部分。年度调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企业物流状况。季度调查表:物流企业经营情况,社会物流总费用,社会物流业务收入。
《通知》明确了上报时间和上报方式。
《通知》强调了调查的目的与意义,为全面掌握我市物流活动的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及时反映我市物流运行状况,为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物流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加强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科学指导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通知》明确了调查的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并从事工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货物生产、流通的各种经济类型法人企业,以及物流业各种经济类型法人企业。
《通知》确定了调查指标体系,调查表分年度调查表和季度调查表两部分。年度调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企业物流状况。季度调查表:物流企业经营情况,社会物流总费用,社会物流业务收入。
《通知》明确了上报时间和上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