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徐延波
(2016年1月28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城乡规划局向大会作个发言。
一、2015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规划系统干部职工克服机构改革期间带来的影响,讲大局、勇担当,埋头苦干,努力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为全市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规划支撑,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引领城市发展的坐标更加清晰。着重理顺旧城改造与新城建设的关系,突出加快新城公共设施配套建设,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修改)方案基本完成,《旧城区开发与建设的研究及对策》《郴州市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与海绵城市建设规划》通过市规委全会审议,《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规划》通过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市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公共文化设施、排水(雨水)防涝等一批涉及民生民本的专项规划,以及立体停车库(楼)近期建设规划获批实施,人行过街设施专项规划完成方案评审,市城区道路交通整治规划、大十字城镇群区域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有序进行,“空港新城”规划设计和空间管制规划编制加快推进。
(二)县域和村镇规划工作亮点纷呈。桂东、宜章、桂阳县城总体规划相继获批实施,资兴、汝城、嘉禾等县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各地的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基本完成,汝城县热水镇被住建部列入2014年全国镇规划示范名单。此外,资兴市研究制定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多规融合”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形成了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嘉禾县启动了广发镇、普满乡“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永兴县加快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技术导则,完成了省级试点申报工作;临武县率先启动了城区地下管廊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实现了跃升。各地积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宜章县以“强权扩镇”为契机,推进规划改革,在村民建房规划管理审批权限下放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放了乡镇范围内的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不涉及农用地转用的项目审批权;桂阳县着力健全制度,出台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度、规划公示制度、规划监督员制度;桂东县出台了违章建设巡查和处置考核细则等制度,有效提升了当地的城乡规划管理水平。2015年,全市累计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16份,用地规划许可证926份,工程规划许可证711份。同时,全市各地力推查违拆违工作,共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面积约23万平方米,形成了“郴州经验”,并获全省推介。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规划体制还未进一步理顺、部分法定规划失位、规划编制质量有待提高、规划实施刚性不强等问题在我市各地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了规划龙头作用的发挥。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工作设想
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贯彻“产业主导,全面发展”主体战略,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科学化、人性化、特色化”要求,对接“十三五”规划,更高水平、更为充分地发挥规划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着力提速新城发展,优化旧城提质,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全力推动“兴产业、强实体、提品质、增实效”,为“五个郴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因时而动,推行创新规划
一是更新规划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坚持“五个理念”和“三化”要求,坚持“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方针,科学划定城市增长边界,加快推进郴州市城市总规和各县市总规修改,着力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的转变。二是创新技术手段。强化信息化技术运用,打造城乡规划公共信息平台,促进城乡规划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市城区要加快推进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建设地下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要加快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辅助提高规划审批效能和决策科学性;积极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改革。资兴、嘉禾等地要进一步深入探索多规融合路径,加快完善“多规融合”的技术标准、操作规范,为全市创造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二)注重生态,推行绿色规划
一是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各地要主动对接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编制或修改绿地系统和水生态规划,以及依山傍水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规划,划定生态红线和“三区四线”,合理规划沿河沿路城市生态廊道,严格实施,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宜居性。二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快编制郴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其规划设计导则,引导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各地要立足规划前瞻性,树立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切实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系统地融入到总规、控规和各相关专项规划中去,科学引导打造一批海绵型小区、广场、道路、公园和绿地。三是推进燃气等绿色能源规划编制。根据“气化郴州”建设要求,加快市城区燃气专项规划的编制,切实加大服务力度,积极推进燃气项目建设;桂阳、永兴等大十字城镇群区域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尽快启动燃气专项规划编制或修改,引导燃气管道项目建设,提高燃气等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耗中的比例。四是加快编制城市风道等专项规划。沿城市主干道、水系河道、生态廊道及山谷预留通风廊道,合理布局建筑、绿化、公共空间,提高城市通透性,降低热岛效应,建设宜居城市。
(三)民生为本,推行共享规划
一是完善城市功能。各地要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突出民生保障,加快编制或修改教育、体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商业网点、抗震防灾、地下管廊等专项规划,不断健全完善规划体系,均衡资源布局,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市城区要加快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并积极开展试点,形成示范。各地要注重立足后发优势,合理预测各类交通增长需求和公共停车需求,科学编制综合交通、公共停车、旧城区交通整治等各类规划,合理布局各类交通设施,尽可能避免城市发展后期出现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等问题。二是协调推进新旧城发展。要积极开展旧城提质与新城开发规划研究,及早探索科学发展路径,构建旧城持久生机、新城加快繁荣的良好城镇化局面,避免出现“空城”。要紧跟政策要求,加快编制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或整治规划,统筹推进棚改,优化区域环境,健全完善配套。要注重规划引导新城区加快完善商业、教育、文化、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不断增强发展动力。三是推进城乡统筹。加快推进大十字城镇群体系规划编制,统筹区域发展,实现区域城镇横向错位、纵向互补的协调发展。加快修改完善村镇规划,突出可实施性,提高规划质量,优化乡村规划管理,引导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塑造特色,推行人文规划
一是保护历史遗存。注重深入挖掘和提炼福地文化、道家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福寿文化、祠堂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传承历史文脉,加快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古村落、重要文物单位等保护规划编制及修改,健全规划体系,并严格实施,进一步规范传统文化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的建设活动,防止破坏性开发。二是推行湘南民居风格。继续开展湘南古民居研究,在城市街景整治、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规范村民建房等建设活动中,积极运用马头墙、青瓦斜坡檐口、木托等湘南民居建筑符号,留住郴州的地域特色和历史记忆。三是加强城市设计。落实全国和全省住建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启动城市设计,指导大十字城镇群区域的县市及其他有条件的县城在总体规划阶段增加城市设计导则,推进新区、主要出入口、重要街区的城市设计工作,留住当地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五)强化刚性,推行法治规划
一是加强宣传。突出抓好新版《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学习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今年,市局将举办全市性的实施办法宣讲暨村镇规划管理培训会议。二是健全制度。突出可操作性,尽快出台新的《郴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郴州市城乡规划行政程序规定》。各县市也要启动修订或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构建完善的市、县、乡镇三级城乡规划管理制度之网,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三是严格规划执法。要以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理顺城乡规划执法体制,构建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乡规划执法新局面。要运用卫星遥感技术、智能天网、数字城管等技术手段,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拆违控违网络,打好控违拆违“攻坚战”。四是加强监督。大力推行“阳光规划”,不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度,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透明树权威。严格履行城乡规划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同志们,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召开,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带来了春天。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时机,乘此东风,发奋作为,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郴州”建设插上“规划的翅膀”,贡献更多的规划智慧,让郴州发展步伐走得更优雅更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