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组织、指导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农用肥料、兽药、兽医器械、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数1600.74万元(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下同)。
(二)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数160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24万元,项目支出763.5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184.10万元,比上年下降16.1%。其中,公务接待费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8.10万元,因公出国费1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24万元,项目支出76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