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为正处级单位,主管全市养殖业工作。局机关设12个职能科室,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6名。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编制14名。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畜牧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养殖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等多项职能。担负全市饲料兽药监管、动物卫生监督、兽医行政、渔政管理等行业执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养殖业生产指导及服务等主要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本年度收入预算数为110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70.1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2万元。
(二)支出预算
本年度支出预算数1102.13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数450.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6.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4.2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数652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数62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32万元
非税收入征收成本13万,非税收入安排项目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2万,动物防疫工作经费2万。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450.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6.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4.25万元。
(二)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数620万。项目包括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200万,畜禽品改经费20万,乡镇动物防疫体系配套资金10万,动物防疫专项经费80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100万,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资金40万,流行病监测、免疫效果评估抽样采样及强制免疫死亡补偿经费30万,渔业船舶检验和登记工作经费20万,定点屠宰工作经费100万,动物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经费20万。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8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款出国(境)费用0元,公车购置费20万元与公车运行费37.5万元。“三公“经费总预算减少23.2,缩减率为21.9%。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30万,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4.2万,公务接待费增加2.6万。2016年,原商务局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职能划入我局,人员、资金、资产一并划入我局,增加全额拨款人员5人,公务用车4辆,为此,“三公”经费预算增加了一定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在此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