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郴州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0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郴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63号)、《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办发[2019]4 号)规定的通知郴州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推动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铁路专用线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指导、监督、统筹协调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执行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和网约车行业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市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八、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等单位涉及地方相关工作。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市交通运输局设下列科室: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监督科)、计划基建统计科、财务审计科、安全监督科、运输科、路政管理科、港航管理科、科技信息科、公交轨道科(市铁路专用线管理办公室)、交通战备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人事科、系统分工委等14个科室。
二、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4 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副处级) 1名;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分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3、其他事项
一、市交通运输局管理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水运事务中心(市船舶检验中心)、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货运管理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道路客运和站场管理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信息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大队合并,整合有关公益服务职责,组建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其机构编制事项另行明确。
三、市公路管理局(市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处、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改为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其机构编制事项另行明确。
四、湖南省郴州市地方海事局(湖南省郴州市航务管理局、湖南省郴州市船舶检验局)改为市水运事务中心(市船舶检验中心),其机构编制事项另行明确。
五、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改为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其机构编制事项另行明确。
六、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并入市交通运输局。
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另行明确。
八、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市公路工程机械化施工处、市公路桥梁工程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郴州市交通运输局部门本级
2、郴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3、郴州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4、郴州市水运事务中心(市船舶检验中心)
5、郴州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953.7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698.7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5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万元,罚没收入240万元),收入较去年的7695.45万元增加258.32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80.32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22万元,合计增加258.32万元。
(2)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953.7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2.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626.66万元。支出较去年的7695.45增加258.3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19.8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8.5万元。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53.7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263.2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4403.35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9.99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639.93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690.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a、干线公路前期市级配套资金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干线公路修建。
b、通组公路建设市级配套资金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贫困村通水泥(沥青)公路建设。
c、交通项目建设考核奖励14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交通项目建设考核奖罚。
d、农村公路养护大提质2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大提质工作。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业务工作经费1293万元
郴州市交通运输局本级508万元,其中:
大提质办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全市交通大提质工作组织,协调,调度、督查等工作。
安全应急救援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道路水路及城区交通运输管理、交通应急管理等专项支出。
春运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春运期间的检查、安全排查等支出。
战备办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战备办的基本运行经费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队伍训练费、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费等。
交通运输抽样调查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抽样调查工作,取得准确的样本数据,科学推算全市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业务工作等支出。
行政执法监督专项经费87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专项费用。
农村公路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项工作,完善建设管理政策和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协调处理建设工程中的有关问题,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收集、整理和反馈建设信息。
“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5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交通运输设施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海事巡逻和航道巡查8万元,主要用于对水路的巡逻和有效制止违法水路营运,非法载客、超载、超速和危险品的运输等违法行为。
航道养护、航标设置3万元,主要用于航道养护和维护,修复完善航标设置,确保水域航道畅通等。
水上管理及应急10万元,主要用于海事行政执法统计专项调查、水路运输资质核查。
增资立项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争取国家级重大政策试点、重大工程,省级重大政策试点、工程,及中省各类资金。
路政执法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公路管理应急抢险、应急保通,应急预案制定,全市公路路政队伍技术培训和路政器材、装备管理,全市公路路政和养护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
铁路沿线环境整治50万元,主要用于督促各县市区本年内完成普通铁路沿线红线外50米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处置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购买第三方服务3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责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发生。
诚信体系建设30万元,主要用于建成与全市交通运输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郴州市水运事务中心67万元,其中:
船舶检验60万元,主要用于船舶的法定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等。
水路运输、企业安全人员培训4万元,主要用于对海事有关人员的安全指导和培训等。
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助用油量核定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船舶防油污水装置改造、农村水路客运船舶燃油补助工作等。
郴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464万元,其中:
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18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打非治违”、出租汽车专项整治等客运市场专项工作、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各项调查、全市源头治超指导和管理、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城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及城市公共客运从业人员换发道路运输证(含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从业资格证、城区客运车站巡查管理、全市涉及燃油补助的农村班车和出租汽车管理、规划协调整治全市物流市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规范城区客运市场秩序,暂扣车辆保管费等各专项支出。
租赁执法车辆29万元,主要是为满足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各项工作需要,从郴州公交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赁执法车辆。
非税收入2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郴州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126万元,均是公路监督及迎检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例行巡查及省局大中修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开展文明示范路政大队和公路星级加油服务站活动。交通部对国省干线路网监测的抽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干线公路建设的基建程序、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行业监管及迎接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局检查、验收和年末考核等。
郴州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128万元,均是道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费,主要用于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装备配置维护及执法人员工作经费补助及车辆租赁费等。
b、运行维护经费1397.5万元,其中:
郴州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0万元,“两客”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两客”车辆智能监管平台运营支出,及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设备的更新和维护,平台软件的更新和运维支出,以及全市重点营运车辆、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合乘私人小客车等车辆动态监督的信息服务支出,包括骋用的技术人员和坐席人员的工资薪金及社保缴费支出等。
郴州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1230.5万元,其中:
GIS系统及桥梁管理系统更新10万元,用于完成对GIS系统进行维护,对桥梁管理系统更新维护并对桥梁工程师培训。
普通公路桥梁定期检测经费180万元,用于普通公路桥梁定期检测。
公路路况检测评定费139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路况检测评定。
原107留守处提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17万元,用于原107留守处提前退休人员医疗、大病、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
离退休人员管理经费50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节日以及生病慰问及其他事项支出等
郴州市公路工程处、施工处两处工资440万元,郴州公路物资供应处工资30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
郴州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49万元、均是鉴定中心运行设备购置维护费,主要用于鉴定中心运行设备购置维护
郴州市水运事务中心8万元、均是视频监控中心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监控中心网络运行维护。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16.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2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78.20万元),公务接待费37.8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减少 11.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减少4.8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车辆改革,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6.31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数1077.7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67.71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2020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与2019年1093.93万元相比减少16.22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人员经费增加、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等,所以导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数有所变化,其中办公费增加7.01万元,印刷费增加3.18万元,水费减少1万元,电费减少13.5万元,物业管理费增加12万元,差旅费增加8.82万元,公务接待减少6.31万元,维修(护)费增加0.9万元,租赁费减少7.4万元,培训费增加3.5万元,劳务费减少10.08万元,委托业务费减少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80万元,其他交通费增加26.36万元。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郴州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郴州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郴州市水运事务中心(郴州市船舶检验中心)、郴州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等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9.9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621.65万元增加18.28万元,增长2.94%。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1040.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40.9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795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3.27万元、项目支出2690.50万元。
(2)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0049.5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①干线公路前期市级配套资金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干线公路修建,并争取2020年完成“十三五”规划干线公路前期工作情况
②通组公路建设市级配套资金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贫困村通水泥(沥青)公路建设,加快贫困地区交通发展,实现全省25户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③交通项目建设考核奖励14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交通项目建设考核奖罚,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道路运输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全市交通项目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④农村公路养护大提质2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大提质工作,努力实现平面单一交通向立体综合交通大转变、交通基础没施建设大提速、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大提升、交通综合运输大发展、交通运输大保障等“五大”目标。
⑤郴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费90万元,主要是立足我市公路交通安全实际,不断完善超限检测站站场建设,消除非法超限超载的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共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公用办公用房14061平方米,业务用房9131平方米,其他用房4930平方米。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郴州市交通运输局部门资产使用情况:通用设备类1363件,价值合计1260.96万元;专用设备类153件,价值合计263.5万元;家具类1671件,价值合计156.9万元。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