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郴州市地方海事局部门预算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括
1. 职能职责
2. 机构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2. 部门收入总表
3. 部门支出总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 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2.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 政府采购情况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郴州市地方海事局(加挂郴州市航务管理局、郴州市船舶检验局)成立于2005年,为市交通运输局归口管理副处级行政类事业单位。我局为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参公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4名,实有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5人。
主要负责全市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市设资兴、永兴、苏仙、桂阳、汝城、安仁、嘉禾、北湖8个县市区地方海事处(县级海事机构实行属地管理),1个市级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中心和8个县市区监控分中心。辖区内有耒水、舂陵水、永乐水和武水四大水系,通航里程663公里,渡口码头113处,其中东江湖水域面积160平方公里,蓄水量81.2亿立方米,相当于洞庭湖的一半,是全市水上安全监督和运输管理的重点。全市共有营运船舶968艘(其中客船425艘,渡船99艘,总客位13920,货船251艘,总载重46000吨,工程船、采砂船112艘,其他船舶81艘)。
2.机构设置。
郴州市地方海事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含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1名)。
内设4个职能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拟定全局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息、财务、统计、外宣、公务接待、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保卫、及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和突发事件;负责局机关党群、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水路交通建设和养护资金的监管;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规费征收、上缴和票据管理工作。
(二)安全监督科(船舶船员科)
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含使用岸线)碍航性审核和监督检查,管理沉船沉物打捞,组织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负责权限范围内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船舶、船员监督管理和船舶安全检查;负责权限范围内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考试发证工作和船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进出港口的签证管理工作。
(三)航务管理
负责航道、水路运输、港口的行政管理;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本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辖区内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设置、维护工作;负责水路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水路交通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水路交通战备军事运输;参与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协调防汛抢险工作。
(四)船舶检验科
负责职权范围内船舶的法定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船舶公证检验,按规定权限审查船舶设计图纸;负责全市船舶建造检验和资兴市30米以上不超过80米船舶的营运检验工作;负责船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在本系统内的运行管理船舶检验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机关党组织按章程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郴州市地方海事局为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属下的二级预算单位,并纳入2019年预算编制范围。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2.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9年初预算数354.9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54.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6.2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26.2万元。
(2)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5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91.4万元。
支出较去年减少2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7万元。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76.9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25.87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2万元,包括离退休费。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48.48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运行维护经费:视频监控中心专项8万元,主要用于监控中心网络运行维护等;
②业务工作经费:航道养护、航标设置费3万元,主要用于航道养护和维护,修复完善航标设置,确保水域航道畅通等;
③业务工作经费:水路运输、企业安全人员培训、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费14万元,主要用于海事行政执法统计专项调查、水路运输资质核查,对海事有关人员的安全指导和培训等;
④业务工作经费:海事巡逻和航道巡查8万元,主要用于对水路的巡逻和有效制止违法水路营运,非法载客、超载、超速和危险品的运输等违法行为;
⑤业务工作经费: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助用油核定3万元,主要船舶防油污水装置改造、农村水路客运船舶燃油补助工作等;
⑥业务工作经费:船舶检验专项42万元,主要用于船舶的法定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等;
五、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一样。郴州市地方海事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委政府的要求,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地方海事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48.4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77万元,上升1.61%。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276.97万元、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金额7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地方海事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地方海事局共有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附件:郴州市地方海事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