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郴编办﹝2013﹞28号文件,设立市五岭公园管理所为市园林局管理的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五岭公园的管辖范围是五岭公园、五岭广场、五岭小游园、木子岭公园和月形山公园。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辖管范围内园林基础设施建设、维修保养、管护工作。
(二)、负责辖管范围内游览、服务业的管理。
(三)、负责辖管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辖管范围内园林绿化美化工作。
(六)、负责完成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园林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收支概况
我单位核定编制数8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借调人员9人,聘用人员80人,无离休人员及退休人员。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木子岭水电设施与追加二期游道提质改造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83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14.40万元,其他收入:21.6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836.0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25.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因公出国(境)费用。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含其他收入)836.0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6.05万元,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等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90万元,系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77万元;五岭公园及其所管辖公园的日常维修(护)费260万元;以及公园季节性劳务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93万元;专项项目包括木子岭公园水电设施完善40万元以及五岭公园二期提质改造20万元。
郴州市五岭公园管理所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