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管理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2010年元月根据郴州市政府郴政发[2009]21号和22号文件,撤销原郴州市交通规费征稽处、郴州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郴州市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新组建郴州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为隶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单位。
2、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我处负责全市国、省道干线公路、新建、改建以及养护大修、水运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年初实有人数84人,其中:在职48人,退休36人;年末实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38人,退休38人。变动原因:年中在职职工工作调动调出1人,机构改革转隶5人,双开1人,退休3人;退休人员死亡1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支出合计112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51万元,占比79.21%;项目支出234.52万元,占比20.79%。较2018年增加95.24万元,增长9.22%,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人员经费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支出;二是年中增加了国家赔偿支出;三是增加了2018年完工项目检测费用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74.6元。2019年度支出合计112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51万元,占比79.21%;项目支出234.52万元,占比20.79%。较2018年增加95.24万元,增长9.22%,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人员经费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支出;二是年中增加了国家赔偿支出;三是增加了2018年完工项目检测费用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42.07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度基本支出893.5083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万743.9837元,主要包括:①工资福利支出673.9335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92.0655万元、津贴补贴98.40万元、奖金55.50万元、伙食补助费16.6490万元、绩效工资1109.9248万元、养老保险费53.89万元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67万元、住房公积金53.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70万元);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0523万元(其中包括:生活补助98.63万元、抚恤金15.8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3万元);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30.0457万元,主要包括:①商品和服务支出329.3517万元(其中:办公费7.56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5.11万元、邮电费1.26万元、物业管理费6.96万元、差旅费14.54万元、维修(护)费2.74万元,会议费0.13万元、培训费2.96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专用材料费8.05万元(支付鉴定中心设备维护材料费)、劳务费21.79万元、委托业务费114.57万元、工会经费8.83万元、福利费13.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万元、其他交通费35.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23万元);②其他资本性支出0.694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694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3.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台),完成预算的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公务接待7批,共计49人,无国外公务接待费用)完成预算的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9万元,增长74.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8万元,增长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2万元,增长4.4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18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因本年度检测任务繁重,公务用车燃油费较上年度增加0.62万元,又因公务用车购置年限已久,其运行维保费增加1.25万元。
公务接待管理情况:严格按照《郴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接待标准开展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接待由综合科统一安排,严按归口管理、对口接待、事前审批、勤俭节约、定点接待等接待原则。根据来人来访公函,相关科室衔接综合科,综合科科长填制“接待审批单”,填制接待预算,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审批,处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接待,严按接待标准,严控陪餐人数。
公务用车管理情况:严格按照《郴州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实行用车申请制度。用车科室及人员提前填报用车申请单,坚持“统一调配、保证工作”的原则,合理安排用车。节假日、双休日,严格执行车辆归位制度。
车辆如需维修、设备更换或增添,坚持报修审批制度。由驾驶员填写车辆修理申请表及修理项目,经综合科科长和分管领导核实批准,方可送财政定点修理厂修理。除定点外任何修理费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车辆大修和大件更换需经处领导审批,不经同意批准,一切费用自负。
车辆用油实行申请用油制。车辆专管员按车辆用油情况,核定该月用油数量,报处领导审批购入,转入主卡,主卡由综合科科长保管,需用油时,驾驶员再申领。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9年项目资金收入276.6万元,其中: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2万元,(包括:干线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费、执法人员装备配置维护费150万元;鉴定中心运行设备购置维护费52万元);年初项目结转结余74.6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9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34.53万元,其中:
①干线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费、执法人员装备配置维护费、用于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出差人员差旅费、车辆租赁费、办公室改造装修工程款支出167.7万元,年末剩余40.53万元。
②鉴定中心运行设备购置维护费,用于鉴定中心运行设备购置维护费、业务委托检测费、临聘人员工资及劳务费等支出66.83万元,年末剩余1.5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行项目资金预算公开和绩效评价。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管理情况分析
为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按指标下达内容,资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我单位制定了《郴州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资产业务管理制度(试行)》,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资产的清查、统计等相关规定和具体操作程序予以明确。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资产的采购、分配、清查,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为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单位责任人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工作;办公室负责实物资产的采购、验收 、维修保养及处置等日常工作。
资产采购实行预算管理,编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依法履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资产采购严格根据合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填写资产单,明确使用科室和使用人,财务室根据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账卡进行账务处理。明确未通过验收的不合格资产,不得接收,必须按照合同等有关规定办理退换货或其他弥补措施。
资产处置,由综合科根据资产使用年限和使用状况,提出资产报废申请,报市局市处主要领导或党委会审批,财务室凭审批后报废申请,向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提交资产处置报告,经财政局审批下发资产处置批复后进行资产核销。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较好,在职人员控制率逐年下降、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预算执行完成较好、没有新建楼堂馆所、各项管理制定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工作完成较好、取得较好的社会信用和经济效益(见附件1),主要绩效如下:
2019年,我处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加快法治建设进程、丰富监督执法手段、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强化行业监督指导、突出“五个交通质监”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2019年,我站监督在建干线公路项目11个,总里程229.485公里;独立大桥1座共207.08延米。指导县市区交通质安站监督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共1400公里。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开展了三次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二次综合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了排名并全市通报,促进交通建设质量不断提升;造价控制合理;在建干线公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党建、文明创建、质安文化建设齐头并进,继续保持了市文明标兵单位光荣称号,积极有效地发挥了政府监督部门职能作。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支出预算安排经费不足
日常公用经费安排不足,与实际支出相差较多。加之我处人员编制不够,预算是按在编在岗人员编制的,导致日常公用超支。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二)预算编制准确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范围,如综治平安奖、文明单位奖、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伤残保健金等各项补贴等,造成年初预算不足,导致年末实际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预算控制不到位影响整体预算。
(三)我单位由于燃油税改革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资产清产核资的困难较多,造成许多资产实际上已划转出去,但仍在账面上反映,导致账实不符,虚增了资产总额。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逐年增加预算指标,缩小预算和决算的口径差异,及时拨付预算经费,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定资产权属关系,加快办理资产移交手续,避免账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