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监管有效、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力打造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机关,近日,郴州市统计局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关于印发<郴州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统计法治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方案,从党务党建、行政管理、行政权力、行政责任等方面,对本单位各岗位的职权职责进行全面准确清理,认真查找法治工作廉政风险点,深入分析廉政风险的特点和表现形式,根据各个风险点的具体情况、发生机率和危害程度,评定风险等级,并针对排查出的单位风险点分别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制定防控措施。
清理发现统计法工作的廉政风险涉及四个领域:一是在统计执法、统计巡查、统计业务工作考评中,可能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其他好处。二是统计普法或统计执法擅自收费或罚款,依法收缴罚款等费用不出具有效票据。三是未经法定程序,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擅自作出减免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案件久拖不决,不依法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未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四是对复议材料进行审查时,马虎敷衍不坚持原则;不能公平公正的作出复议决定。
针对上述风险,郴州市统计局党组要求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从四个环节着力,努力构建“防火墙”和“隔离带”。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廉政意识,拴紧廉政风险“总开关”;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路线图”;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全面接受监督,充分吸收“防腐剂”;四是注重明察暗访,狠抓责任追究,强化曝光身边“活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