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北湖区寒溪路提质改造及第二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二标段)工程由郴州市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发改[2015]82号文和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郴发改批[2015]19号文批准立项,北发改招核 [2015]57号文 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BT融资 。招标人为 郴州市百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北湖区寒溪路提质改造及第二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二标段)工程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寒溪路
2.3 规 模:寒溪路提质改造工程全长3444米,路幅宽30米。
2.4 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道路拓宽、砼路面铺设沥青、绿化、人行道改造、路灯改建、排污管网改建、标志标线及其它管线改建等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并具有一定的投融资能力;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还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依据),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报名参与。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与资格审查方式
本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综合评估法II,其中“信誉评审计分表”采用郴建发〔2014〕71号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及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分别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开具的账户开户许可证为准)转入如下 郴州市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郴州市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帐 号:郴州市建行东风支行
开户行:4300 1501 5700 5250 1562
(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郴州市北湖区寒溪路提质改造及第二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二标段)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郴州市北湖区寒溪路提质改造及第二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二标段)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个工作日12:00时。
5.3本项目采取预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按郴政办发〔2014〕16号文件执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递交方式: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无效。
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郴州市百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郴州五岭支行
帐号:4376 8100 0018 0100 18337
交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郴州市北湖区寒溪路提质改造及第二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二标段)工程”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郴州市北湖区寒溪路提质改造及第二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二标段)工程”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潜在投标人需确定履约保证金到账并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
6.报名方式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 不接受 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招标人处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预交履约保证金按郴政办发〔2014〕16号文件关于印发《郴州市规范政府投资BT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招标人的相关制度执行,再按如下要求持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报名。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9月21日至2015 年9月25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持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名: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招标人出具的预交履约保证金收据。
6.3 湖南省外的建筑企业报名时请先按湘建建[2010]136 号文件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按本公告第6.1款要求持证报名。
6.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依据),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6.5 报名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6.6 报名受理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开标室(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 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市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市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北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366058。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招标控制价:
(1)关于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以工程预算作为控制价进行招标;最终预、决算以财政评审和审计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
(2)关于工程量:以财政评审中心预算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百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人民西路3号(北湖区老区委4栋)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755230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丽玲 、肖慧娟 、刘 浩
电 话:0735-2189600 13055015238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联系人:欧捷/曾维丰
联系电话:0735-2155179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