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工程项目融资招商已由郴发改核[2014]64号文件批准建设,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招标核[2015]19 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临武县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临武县环城南路与福溪路交汇处西北面
2.3 规 模:占地55 亩,新建门诊大楼及住院大楼,总建筑面积45417.9 平方米。
2.4 投 资 额:总投资概算约1.2亿元人民币;中央投资0.2 亿,县政府自筹1 亿。(具体金额以财政评审结论值为准)。
2.5 项目建设期:18个月
2.6 招标范围:项目投融资工作。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凡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该项目的报名、洽谈,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企业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能力及施工能力;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具有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公共建设融资业绩,并提供项目合同原件;
3.3 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交纳信誉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专户,以到账为准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凭银行进账单凭据原件到临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工程指挥部开具收据。投标人须提供交纳信誉保证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3.4 各投标人在报名前,需先到招标人处了解本项目的项目概况后,由招标人开具加盖临武县中医医院公章的《现场踏勘证明书》后再到交易中心报名。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报名方式
5.1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5年 8 月 17 日~2015 年 8 月 21 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单位介绍信(本公告发出后开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交纳信誉保证金承诺书、现场踏勘证明书到临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整,售后不退。
5.2 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临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工程投资建设协议书》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招投标手续,共同推动项目实施。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 号)。
7.2 投标文件提交的形式: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临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武县建设局。监督电话:0735-6266318、0735-633801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中医医院
地 址:临武县舜峰镇新建路23 号
联 系 人:胡忠春
电 话:1330735899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
联系人:周志儒、谭艳琪、李陈坤
电话/传真:0735-2618800
代理公司专职人员:刘辉(湘建招专证字3528号)、倪芳芳(湘建招专证字3529号)、田甜(湘建招专证字3530号)
招标人(盖章): 监管部门(备案):
日期: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