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公路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附件
一、湖南省郴州市公路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 提出全市公路发展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按照全市公路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的改建、扩建和新建,负责对全市公路建设项目的考核。
3、编制全市公路养护计划,负责对全市公路养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全市公路大中修、危桥改造、渡改桥、公路码头、水毁和安保等养护工程的计划方案;负责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对公路养护及路况目标任务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4、负责制定全市有关路政管理办法和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公路的路政管理,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和维护公路安全畅通;负责查处全市影响较大的公路违法案件,牵头组织本辖区的重大路政执法行动,完成上级指定的跨区域执法行动;
5、承担郴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拟订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意见;承办郴州市辖区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的规划(调整)、审查和报批工作;提出全市治超经费使用的计划安排建议,承担治超票据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治超工作,对全市治超执法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6、指导公路建设、养护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项目的推广运用以及公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公路科研成果的申报和申请鉴定工作。
7、受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委托管理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
(二)、我单位的机构设置情况是:
郴州市公路管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除市公路局机关本级外,还下辖市公路物资供应处、市公路桥梁工程处、市公路机械化施工处等3个事业单位。2018年将市107国道管理处留守人员合并,本部门核定编制数50名,其中全额编制50名,部门预算实有人员295人,其中在职人员77人,退休人员218人。局机关本级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但按照2009年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第三届[2009]第14次),我局的政治经济待遇保持正处级待遇。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9,575.25万元,较2017年增加1,099.93万元,增长12.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75.25万元,较2017年增加1,099.93万元,增长12.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经营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2018年度支出合计5,08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63万元,占比27.86%;项目支出3,668.82万元,占比72.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9,575.25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5,08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局严抓内部管理,加强支出审核;大中修计划4400万元延后实施。
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6.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252.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3,668.82万元,包括:
①、提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17万元,主要用于提前退休人员医疗、大病、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
②、离退休人员管理经费49.05万元,主要用于218位离退休人员节日以及生病慰问及其他事项支出等。
③、郴州市公路工程处、施工处两处工资440万元,用于工程处、施工处人员工资发放。
④、郴州公路物资供应处工资254.5万元。用于供应处人员工资发放。
⑤、GIS系统及桥梁管理系统更新支出9.97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全市GIS系统及桥梁管理系统两个系统的更新和维护。
⑥、公路路况检测评定费支出92.6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省局要求安排了交通部检测中心对我局干线公路采用检测车检测。
⑦、普通公路桥梁定期检测经费171.89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国省干线公路长大桥60座的定期检测。
⑧、公路监督及迎检工作经费128.77万元,主要用于:1、交通部、省局要求完成交通部五年一次的对国省干线路网监测的检查,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干线公路建设的基建程序、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行业监管及迎接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局检查、验收和年末考核等;2、对我市危桥评定入库批复并督促实施,对全市危桥改造工程每月例行巡查及省局抽查,桥梁检测车对全市的梁检测使用费;3、郴州每年的水毁等自然灾害繁,防灾抗灾任务,应对自然灾害是的应急保畅和应急物资等费用,确保受损公路迅速恢复交通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需相关工作经费,并纳入省考核内容;4、例行巡查及省局大中修工程检查、验收;5、每月例行巡查、间隙式交通流量观察和公路例行调查及交通流量比重调查及车速调查、资料汇总及报送;6、科技治超,治超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7、安全生产方面经费等。
⑨、大中修专项支出2505万元。用于拨付全市公路大中修工程经费。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6.68万元,完成预算的87.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4台),完成预算的1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6批,共计74人),完成预算的16.8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市委、市政府、市纪委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38万元,下降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8万元,增长1.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6万元,降低52.46%。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68万元,比2017年增加75.85万元,增长42.89%。主要包括:办公费10.86万元、印刷费2.49万元、水费17.26万元、电费12.08万元、邮电费6.45万元、物业管理费23.28万元、差旅费3.24万元、维修(护)费37.85万元、会议费1.50万元、培训费1.61万元、招待费0.50万元、劳务费8.87万元、工会经费及党员活动费24.11万元、福利费6.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8万元、其他交通费58.89万元、其他20.5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市107国道管理处留守人员合并,增加了在职人员10名及退休人员120名,同时增加了原107国道管理处两个院落的管理及维修。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政府采购金额9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64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21912.69平方米,价值2392.31万元,车辆23台,价值39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台、一般执法用车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19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512.24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2018年郴州市财政对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73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