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郴州市基建渣土事务中心是根据郴编[2009]8号文件精神成立的新机构,为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编制40名(在编在岗人员39人)。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3名。下设办公室、管理科、机动大队及北湖区、苏仙区、开发区渣土管理大队。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郴州市城区渣土清运和倾倒的管理。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6年财政拨款254.4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6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14.47万元。
(二)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00.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5.3万元。
2、项目支出:16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254.4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00.87万元,包括:
(1)基本工资:47.31万元;
(2)津贴补贴:0.29万元;
(3)绩效工资:104.92万元;
(4)社会保障缴费:48.3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万元;
3、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5.3万元,包括:
(1)公务费27.3万元;
(2)交通费8万元;
(二)项目支出:160万元,其中:
(1)征收成本40万元;
(2)城乡垃圾处理12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少了26万元,一是减少了公车购置费20万元,二是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了公务接待费6万元。
郴州市基建渣土事务中心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