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发[2012] 68号
郴州市统计局关于建立部门统计工作对口联系工作制度的通知
市直及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确保全市统计工作平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市统计局领导和科室联系部门统计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口联系安排
(一)对口联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谷坊生,副处级干部陈小爱
对口联系科室:办公室、监察室、政策法规科
对口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市信访局、市物价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人防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广播电视台。
(二)对口联系领导:正处级干部陈临轩
对口联系科室: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对口联系单位:市监察局、市综治办、市城投中心、市邮政局、中国电信郴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郴州分公司、中国联通郴州分公司、省无委郴州管理处。
(三)对口联系领导:党组成员、总统计师高湘平,调研员王文晖
对口联系科室: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普查中心
对口联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残联、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
(四)对口联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奕,调研员张圣京
对口联系科室:能源统计科、统计教育中心
对口联系单位:郴州电业局、郴电国际、市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市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市轻纺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商业物资行管办、市委党校。
(五)对口联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先军,副调研员李巨辉
对口联系科室:工业统计科
对口联系单位:市国税局、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煤炭局。
(六)对口联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罗玉辉,调研员陈冬文
对口联系科室:投资贸易外经统计科、计算中心
对口联系单位: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商务局(招商合作局)、市工商局、郴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沙海关驻郴州办事处、市政府口岸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供销合作联社、中石化郴州分公司、中石油郴州分公司。
(七)对口联系领导:党组成员、市统计工会联合会主席王署利
对口联系科室:服务业统计科
对口联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郴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郴州市分行、中国银行郴州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郴州市分行、湖南省农村信用联社郴州办事处。
(八)对口联系领导:市企调队队长李日光
对口联系科室:设计核算综合统计科、企调队
对口联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地志办、市金融证券办、市工商联、郴州日报社、市烟草专卖局、郴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国家统计局郴州调查队。
(九)对口联系领导: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雷银菊
对口联系科室: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对口联系单位:市政府农办、市农业开发办、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开发办、市农经局、市移民开发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乡镇企业局、市烟草办、市气象局、市农机局。
二、对口联系方式
由市统计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对口联系相关部门,对口联系的领导和相关科室要经常保持与所联系部门的联系,坚持电话调度与现场督导相结合,每季度至少深入到所联系的部门调研指导1次。
三、对口联系任务
(一)指导对口联系部门建立健全统计机构,有序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二)督促对口联系部门的统计专业人员加强统计业务学习,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全面、及时、准确向市统计局或所在地县级统计局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
(三)督促对口联系部门积极参加并认真落实好各类统计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做好“四上企业”清查申报及名录库更新维护、国民经济核算、企业联网直报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
(四)督促对口联系部门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行,支持配合做好统计教育、职称考试、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依法开展部门统计调查和对外公布统计资料;
(五)帮助对口联系部门协调解决有关统计工作方面的问题;
(六)总结推介对口联系部门的亮点工作和先进典型。
四、对口联系要求
(一)要强化领导。市统计局领导、各科室要把落实对口联系部门制度摆上重要日程,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切实提高政府统计工作能力。
(二)要强化指导。市统计局领导、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口联系部门统计工作指导,切实帮助并协调解决相关统计工作困难和问题。同时对口联系部门也要主动向市统计局领导和科室汇报有关统计工作情况,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要强化督导。市统计局将把对口联系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市统计局干部绩效考核和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内容,并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对口联系制度落到实处。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5日印发
(共印12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