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我单位为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本市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噪声、机动车辆尾气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按照国家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及时编报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环境监测站呈报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动态的技术报告;承担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参与制定本市环境监测规范和计划;参与本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及污染事件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检测技术仲裁和环境标志认证及其它有关资质性认证的技术性工作、环境保护产品规定认定技术检测;组织和协调本市环境监测网的业务工作,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考核;组织开展野外监测作业、采样、布点、样品运输、贮存、分析测定等技术研究工作,促进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负责环保科研项目和环保实用技术等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承担省、市环保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协助国家、省环保科研部门开展全市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592.7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72.74万元,非税收入拨款20万元。
(二)支出预算592.7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支出32.4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25.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一)基本支出 274.7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支出32.4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7.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7万元。
(二)项目支出318万元。其中:治理湘江日元贷款3万元,实验室改造150万元,监测设备购置5万元,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60万元,水自动站运行维护费60万元,应急监测及尾气监测运行成本20万元,非税收入征收成本2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75万元,实际支出41.81万元;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