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2、研究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并组织市供销社所属单位具体实施;
3、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指导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
4、指导各级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
5、围绕农业、农村、农民组织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社办工业体系建设,指导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和推广工作,推进科教兴社;
6、指导和监督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7、研究制定市供销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制定和完善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8、检查、指导本系统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277.10万元,均为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7.1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77.10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252.10万元,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75.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9.83万元,津贴补贴74.82万元,奖金10.3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0.11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20万元,住房公积金16.20万元(本年度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津贴补贴、奖金都不在本单位预算)。
3. 商品服务支出60.75万元,其中:公务费24.30万元、交通费24.35万元、基本公用经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2.10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25万元。其中:
1、新网工程工作经费20万元。
2、化肥淡季储备工作经费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共安排预算35.5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车运行费19.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