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提出全市公路发展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全市公路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的改建、扩建和新建,负责对全市公路建设项目的考核。
(三)编制全市公路养护计划,负责对全市公路养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全市公路大中修、危桥改造、渡改桥、公路码头、水毁和安保等养护工程的计划方案;负责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对公路养护及路况目标任务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负责制定全市有关路政管理办法和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公路的路政管理,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和维护公路安全畅通;负责查处全市影响较大的公路违法案件,牵头组织本辖区的重大路政执法行动,完成上级指定的跨区域执法行动;
(五)承担郴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拟订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意见;承办郴州市辖区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的规划(调整)、审查和报批工作;提出全市治超经费使用的计划安排建议,承担治超票据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治超工作,对全市治超执法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六)指导公路建设、养护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项目的推广运用以及公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公路科研成果的申报和申请鉴定工作。
(七)受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委托管理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1497.03万元。
(二)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016年基本支出1301.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8.3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51.5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81.07万元(含三处补助694.50万元)。
2、项目支出。
公路大中修、危桥、安保、国检等巡查、监管工作经费19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基本支出1301.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8.3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51.5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81.07万元(含三处补助694.50万元)。
(二)项目支出。
公路大中修、危桥、安保、国检等巡查、监管工作经费196万元。
本年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按市委、市政府、市纪委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开支,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5万元,比上年实际发生数减少0.46%。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