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根据郴纪发〔2011〕12号文件精神,切实保证市发改委扎实搞好学习贯彻活动,特制定《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
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九届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市三届纪委八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把专项检查与整体推动《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配套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并以此为契机,着力解决当前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推动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这次专项检查,确保学习贯彻活动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廉政准则》执行情况工作领导小组,主任向罗生任组长、党组书记何晓芳任副组长、委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廉政准则》执行情况工作的日常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单位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
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治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情况;
3、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4、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遵守了“八个严禁”、“52个不准”,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整改以及是否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进行了对照检查。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照、如实、全面地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了规定事项。
四、实施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自本方案制定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
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学习文件和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
委党组要认真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的要求,结合郴组〔2011〕35号文件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我委要严格按照所列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要求撰写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按有关政策进行纠正处理。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自查自纠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市纪委。
(三)整改阶段(9-10月)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
做好迎接上级专项检查准备工作,认真进行工作总结,总结材料10月20日前报市纪委。
(四)建章立制阶段(截至10月底)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办法,将建章立制融贯于专项检查工作全过程。认真梳理现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方面的制度,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围绕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创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同时,对不适应的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和废止。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列入办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安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要求,不走过场。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抓好整改,从严要求,不走过场。
(三)突出重点,加强宣传。要在做好《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注重与公务用车治理、党务公开、公车交通违章、个人移动电话捆绑单位固定电话清理等工作结合起来。要加强《廉政准则》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