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查处各类价格(收费)违法行为;
(三)负责全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价格诚信活动,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和社会价格监督工作;
(五)负责价格举报工作,受理、查处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人大批复预算数中,总收入为411.4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人大批复预算数中,总支出为41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一)收入预算
2016年人大批复预算数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411.48万元。
(二)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016年人大批复预算数中,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为216.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3.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1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7.6万元,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离退休费、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
2016年人大批复预算数中,财政拨款预算项目支出为195万元,主要是各项检查经费,价格诚信建设经费,检查人员差旅费,临时工工资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5万元,无因公出国费0万元。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我单位原属物价局的二级机构所需的公车费用,接待费用大部分由物价局承担,现机构独立运行故调增了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