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服务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局、有关企业: 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日前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装备制造业主机及配套和服务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湘机行协函〔2011〕06号,文件附后),请你们认真查看文件,根据通知内容申报,于8月20日前将有关资料报市经信委行业管理科,以便统一汇总后报省。 联系人:林友山,电话: 0735-2368917 13667461157 邮箱:hyk2368917@163.com 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湖南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 湘机行协函(2011)06号
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装备制造业主机及配套和服务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
各市经委、行管办、有关企业: 为促进省产机电装备产品的配套协作,向社会各界推荐我省产机电装备产品,根据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中小企业局的要求,湖南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开展《湖南省装备制造业主机及配套和服务产品推荐目录》的申报组织工作,该《目录》将在“全省中小企业与装备制造业配套协作推进会”上作为会议资料发放,同时将以文件形式发送到省内所有与政府采购有关的部门、重点工程建设单位以及主机生产企业,作为政府和重点工程建设单位采购机电装备产品、主机企业零部件配套的依据。由于该项工作时间紧迫,请有关企业接到通知后抓紧申报。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期限:2011年7月20日至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 申报范围:湖南省境内依法生产的机电装备和服务领域企业。 三、 申报方式:请各市经委、机械行管办负责通知所在地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如实填写“湖南省装备制造业主机及配套和服务产品推荐目录申报表”(见附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以及产品相关生产资质(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3C认证、公告目录、省级以上产品鉴定证书、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的封面和批准页及检测项目汇总页)、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报送给湖南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行业协调处。 四、 申报条件 1、对于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公告目录或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企业所申报的产品必须获得相应的认证证书; 2、所申报的产品必须提供经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或产品检测报告; 3、企业所申报产品的技术性能在省内类产品中处于先进水平; 4、企业建立了持续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处于先进水平,且获得了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119号 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办公楼717房 联系人: 马湘滨 0731-84406578 杨利春 13507498658 0731-84406561 邓永进 13787313615 0731-84406521 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
湖南省装备制造业主机及配套和服务产品推荐目录申报表 申报企业(盖章):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产品类别 总经理: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办公室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销售部门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售后服务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质量部门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配套采购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企业网站 企业简介:(限500字以内) 产品基本信息 序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产品所取得 的生产资质 产品所 获得的荣誉
填报注意事项 1、产品类别填写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关于机械装备大类划分的14个子行业填写,如:汽车、工程机械、电工电器、轨道交通、内燃机、机床、重型矿山机械、农业机械、石化通用机械、通用基础件、仪器仪表、食品包装机械、文化办公设备、其他民用机械、服务业等; 2、申报表一律采用word文档,5号宋体;如果一页填写不了,可以采用附页填写; 3、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是指在产品有关样本宣传资料中介绍产品主要性能的指标,必须根据该产品的型试试验报告结果如实填写,不得夸大产品的性能。 4、产品型号规格栏的填写:对于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3C认证或公告目录的产品,请按照所获得的认证证书的单元进行填写;其他产品则请按照产品系列(注:在括号内标注产品的规格范围)填写。 5、对于申请2010年度湖南省汽车、工程机械配套奖励资金的主机企业,请负责收集在本省内配套的零部件生产企业的产品推荐目录,并对配套企业所填写的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统一送湖南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 6、本次产品推荐目录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免费为省内企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