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报告2016年全市城乡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情况。
一、2016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
(一)规划编制体系进一步完善。2016年计划安排规划编制项目16个(含2015年续编项目),后因工作需要调整新增2个,退出1个,实际开展规划编制项目17个,完成15个,未完成2个(见附件1)。
调整新增2个。为进一步解决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停车难等“城市病”问题,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增加了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和有效化解旧城区停车难问题两个专题研究项目。
调整退出1个。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建设厅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湘建规〔2016〕69号)安排,通信专项规划调整至2017年编制计划。
未完成2个。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已经通过2016年市规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和2017年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审议。电力专项规划由于涉及市城区两家供电单位利益协调问题,工作进展缓慢,目前完成了规划方案。
(二)规划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2016年,完成了《郴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工作,对规划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工作,实现了移动办公、网上办理等功能,城乡规划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和行政效能持续提升。
一年来,依法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 44 个,用地面积约289万平方米;下达规划条件 114 个;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0 个,用地面积约 459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4 个(不含村民建房),建筑面积约 403万平方米;规划核实项目 98 个。在许可实施的94 个项目中,房地产开发项目 46 个,建筑面积约 261.6万平方米;工业项目 16 个,建筑面积约 37.1 万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23个,建筑面积约 24.7万平方米;市政交通设施项目 7 个;保障性住房项目 2 个,建筑面积约 27.5 万平方米。
从批后监管和规划核实情况来看,大多数项目能够按照规划实施,但也有少数项目未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内容进行建设,其中,未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的项目8个,局部修改调整的项目2个。
未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的8个。大华天都、希望之星一期、和意花园、友阿国际广场等8个项目均存在超层或超面积违法行为。对于这些未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的项目,市政府已要求相关执法主体依法进行了查处,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
局部修改调整的2个。恒大帝景项目因房地产去库存,结合市场实际进行了商住比调整,省国土资源厅已经批准同意。中源国际城项目,为适应市场需求,局部进行了户型调整。
(三)规划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2016年,根据郴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城乡规划要求,实施城区基础设施项目175个,实际投资87.6亿元,规划年度实施任务顺利完成。
城区路网建设不断提速。实施道路交通项目57个,其中41个项目完工或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市九中、罗家井等多处人行天桥投入使用,香雪中路、香山坪路、东塔路等道路竣工通车,北湖机场大道、人民东路延伸段、京港澳高速郴州北互通等项目快速推进,新建及改造道路里程数达201.2公里。
市政设施建设进展有序。成功申报省级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同福路地下综合管廊加快建设。第四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东江引水工程、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提速。新建及改造供水管网59公里、污水管网104.1公里,新建燃气管网127公里,新增燃气用户3万户。新增配变电站81座,新建供电线路201.5公里;新增公交场站、汽车站坪44个。
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完善。市民服务中心投入使用,郴州高铁西站扩建、“四馆一厅”等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市一中新校区启动建设,骆仙中学、金海学校、第十五中学改扩建等项目进展有序,学校建设面积达23.8万平方米,新增学位14406个。市公共卫生中心破土动工,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市康复医院等项目加快推进,医院建设面积达29.5万平方米,新增床位1963个。
城市生态品牌全面唱响。实施生态环境建设项目16个,完成投资10.49亿元,西河治理二期、苏仙区绿城攻坚(六期)、仙岭湖公园环湖基础设施建设、同心河滨河风光带提质改造一期等15个项目完工或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其中,综合整治河流水系57.4公里;新建公园、游园11个,绿化面积达147.9万平方米。目前,我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5.82%、绿地率为4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2.3平方米。
历史文化保护持续推进。裕后街、刘家、首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北湖区鲁塘镇村头村、陂副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获省人民政府批复,苏仙岭摩崖石刻群保护规划、义帝陵保护规划修改有序推进。同时严格控制保护区域各项建设活动,防止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更加有力。《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飞天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分别获国家住建部、湖南省政府批复,为下一步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了法定依据。
二、2009年以来中心城区专项规划实施情况
根据《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依法应编制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给排水、环境卫生、绿化、消防、人民防空、住房保障、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15个专项规划。目前完成12个,在编2个(电力、燃气),未启动1个(通信)
从实施情况来看,水利、给排水、环境卫生、绿化、消防、人民防空、住房保障、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专项规划实施推进有序,相关建设活动基本上能够按照规划控制要求进行。
交通规划方面,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中心城区立体车库近期建设规划效果情况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用地、资金、产权登记等相关政策不完善,难以有效实施。一是旧城区用地资源紧缺,产权关系复杂,停车场大部分规划布点在单位庭院和需拆迁用地内,拆迁难度大,建设成本高;二是供地政策不明确,是采取划拨方式还是出让方式,或者租赁方式,没有具体的操作规定;三是停车场建设主体不明确,市场准入制度缺失,市场化程度低;四是停车收费政策不完善,未能通过停车收费的价格杠杆来引导小汽车的合理使用和停放;五是由于旧城区建筑密度高,用地空间小,停车库(楼)的建设有可能对周边建筑的通风、日照、噪音造成一定影响,建设矛盾较为突出。
三、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规划建设工作面临的短板和挑战。一是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扩张,“城市病”日趋凸显。比如,旧城区不到40平方公里,居住了56万人口,每平方公里容纳了1.4万人,带来了交通拥堵、停车困难、学位紧张等一系列问题。二是城乡统筹协调不够,对城市建设用地关注较多,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引导和管控不足,全市乡村规划建设发展不平衡,村镇化滞后,乡村规划人才匮乏,村镇规划的实用性有待加强。三是市城区二元规划执法体制(规划与城管部门以是否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界划分行政处罚权)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严重影响了规划实施成效。四是城市绿地存在多头管理,开挖山体、侵绿毁绿现象仍有发生,旧城区公园服务半径不足,绿地规划、建设、管理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五是规划编制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规划衔接协调以及依法执行规划的意识有待加强。
四、下阶段工作对策及措施
(一)坚持改革创新,提升规划水平。修订规委议事规则,完善规委会议事机构的职能,统筹推进“多规合一”成果编制与管理实施,着重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搭建协作联动平台,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开发建设网上报建系统和三维辅助决策系统,实现网上报建、网上审查、自动存档等功能。借助外智外脑,聘请知名专家教授充实规委专家库。制订规划论证评审规定,引进第三方审查机构,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结合市城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规划执法体制。
(二)推进城市双修,改善人居环境。组织开展武广高铁片区等重要区域城市设计、城市山体水系空间景观控制规划和城市色彩专题研究。加强风貌管控,将河湖水系、山体公园、历史街区周边和主要城市干道两侧列入景观风貌控制区,禁止破坏性开发建设活动。加强调度,落实责任,积极推进电力、通信等专项规划编制。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同福路和三区一园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三)落实农村双改,推进城乡统筹。提高村镇规划管理水平,认真做好镇区规划审批权上收一级的政策承接工作,计划7月份组织开展全市村镇规划管理培训活动。结合镇村区划调整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村镇规划修改工作。抓实村庄规划编制,坚持简化、管用、解决问题的原则,突出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和村庄整治等重点内容。督促各地健全基层规划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强规划许可管理,提高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率。
(四)强化规矩意识,严格规划实施。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尊重城市规划,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严格执行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实现由“重审批、轻监管”向“严审批、重监管”转变,对已批在建工程项目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管理,确保各项工程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规划内容进行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实施项目建设,2017年中心城区计划实施基础设施项目175个,年度计划投资103.84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