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统揽,着眼“五个郴州”建设,聚焦水利兴市,抓住三个根本(民生、生态、转型),坚持六化理念(雨洪资源化、城市海绵化、水域景光化、工程生态化、水系网络化、治理系统化),推进八水同兴(河湖水引城来、江河水拦起来、降雨水蓄起来、地表水串起来、地热水活起来、污染水净起来、景光水靓起来、水文化扬起来),全面推动水利建设和改革,农村水利基础进一步夯实,城市水利得到巩固提升,生态水利取得长足进步。
一、特色亮点工作
1、2017年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成效突出,在全省排名第四,获省政府激励表彰。在2018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中各奖励200万元;省水利厅在分配2018年相关治水项目资金时,对中央资金按项目法分配的将省级配套资金提高10%,对按因素法分配的将原有分配因素值提高10%;其他有关部门在分配2018年治水项目建设相关专项资金时,按提高10%的额度予以激励。
2、郴州市南方山丘区水生态文明建设郴州模式入选湖南省第三批生态文明改革创新案例示范类案例,为郴州市唯一入选案例。
3、“智慧水利”一期顺利完工,推进了我市水利管理现代化。投资500余万元,建成了市级河湖管护信息系统,安装完成了100个河湖视频监控,实现了市中心城区5条耒水支流的实时视频监控和郴州水利业务工作信息化。
4、水利部、财政部2015年批准的湖南省唯一一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水系连通项目——郴州市“引郴(江)入燕(泉河)”水系连通项目竣工,实现了江源水库和仙岭水库2座中型水库和郴江河、同心河、燕泉河3河连通,进一步优化了燕泉河水生态环境。
5、2018年先后争取郴州市高新区东河-秧溪河水系连通工程项目中央补助资金2000万元、省级重点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
6、2018年9月争取苏仙、永兴、资兴3个县市区列入省级节水型社会创建试点县市区。
7、我市苏仙区高峰一级电站、高峰二级电站、宜章县黄岑三级电站等3家电站成为全市首批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实现了零突破。
二、抓实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年度任务(107)。一是起草印发工作要点。在积极组织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学习贯彻落实2月8日上午省委、省政府湘江治理和洞庭湖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同时,根据省湘保办印发的《2018年湘江保护工作要点》,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和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商市直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郴州市2018年湘江保护工作要点》。二是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对照今年湘江保护工作要点,加强与省湘保办和市直相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和协调配合,按计划推进有关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加强了市直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大了年度目标任务的调度和督促,积极参与《湘江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确保进一步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优化流域产业结构,全面完成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三是加强水资源管理。积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深入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大力推进取水许可清理规范和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确保全面完成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经过努力,今年1-12月我市湘江流域省级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未达标2次、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部达标,湘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市州交界断面流量达到最小控制流量要求,湘江流域水质水量情况同比有较大提升。
三、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化源头防控和属地责任,扎实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确保各监测断面和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加强渔政执法,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等违法犯罪行为(109)。河长制工作实现由见河长到见成效。我市河长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查力度,坚持部门联动、健全执法机制,坚持业务培训、注重队伍建设,坚持发动引领、促进全民共治,注重科技运用、突出示范引领,不断将河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一是开展“大督查”,不断加大监管整治力度。建立常态化工作督查机制,实行“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前三季度督查已对11个县市区126个乡镇、1119个行政村开展河长制工作大督查,覆盖范围分别占全市乡镇总数的75%和全市行政村总数的50.1%,现场共梳理排查384个影响河湖水质的问题。目前已发出督查通报3期、督办函34份、挂牌督办重点任务12件、交办任务清单369份,对河湖环境领域突出问题问责追责13人。11月下旬,市河长办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第四季度河长制工作督查,重点针对河道采砂、河湖“清四乱”等问题。二是实现“大联动”,形成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郴州市河长制联合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由各级河长办牵头,明确同级国土、环保、住建、水利、农业、城管、畜牧兽医水产、海事等部门为联合执法组成员单位,每季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对河长巡河交办问题、河长制工作督查问题清单、市民信访投诉等逐一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分类处理。目前,市河长办已组织开展了4次联合执法周行动,市县两级共组建12个联合执法组,出动执法人员410多人次,共清理整治200多个涉河违规问题,立案查处了14起涉河涉水违法行为。三是组织“大培训”,切实提高河长履职能力。今年5月,我市举办了为期五天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班由市委组织部、市河长办、市水利局联合举办,邀请了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中国水利学会、省河长办、省水科院、湖南农业大学、湖南数朗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多名专家和领导,对全市县乡两级河长办主要工作人员和重点乡(镇)村级河长等180余人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各级河长履职能力,不断增强河长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强化“大宣传”,全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促进河长制工作的开展,5月份,市河长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农委联合下发《郴州市河长制工作“五进”活动实施方案》,启动了河长制工作“五进”(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以下简称“五进”)活动。今年在郴州日报、郴州电视台等市级媒体推出河长制宣传报道近百余篇,在中国水利报、湖南日报、红网等中省媒体推出系列宣传报道60余篇,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推介我市河长制各项工作。与郴州市雷锋者志愿之家联手开展“郴州河湖卫士”民间河长巡河行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河长志愿者巡河行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志愿者服务站,联合交易中心全体职工共同开展“郴州市河湖卫士——秧溪河守望者”特色志愿服务项目。从3月底开始至10月初,市河长办与市委宣传部开展“水韵郴州美·最美母亲河”返乡大学生“河长制 河长治”见闻征文大赛,与市摄影家协会联合开展郴州市“河长杯”摄影(微视频)大赛。大赛以“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为主题,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反映各地河流、水库等水域优美水环境、厚重水文化、河湖保护与治理成效等文字、摄影作品,进一步拓展群众参与渠道,营造良好社会范围。五是搭建“大平台”,推进河湖管护信息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河湖管护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并试运行,安装完成108个河湖(水库)视频监控,实现了市中心城区郴江、燕泉河、同心河、东河、西河5条河流的实时视频监控。开通“郴州河长制”微信公众举报平台,共受理河道、水库各类问题300余个。我市河湖管护信息平台的搭建,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参与渠道,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工作上下联通、信息共享、无缝对接,凝聚全民共治的管护合力。六是开展“大建设”,全力打造市县“样板河湖”。 在各地选取有基础、具有代表性的河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四水治理”等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2.9亿元,对陶家河流域、资兴青腰塘冲河等7处河段开展综合治理,通过控源截污、产业结构升级、污水达标排放、畜禽退养、岸线亮化等综合措施,推进水环境质量有效提升,在2019年底前打造成“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样板河湖”。目前,各县市区共申报164条样板河。市本级投入近400万元,将西河北湖区三合村段作为市本级样板河,正积极开展项目治理进行打造。
四、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实现“三条红线”管控目标(114)。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综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等措施,大力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2018年度的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三条红线”五项指标管控目标可望全面实现。一是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管理,全面规范取水许可事项。会同发改、住建等部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明确提出了“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要求。先后印发《郴州市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完成了14家市管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清理规范,组织11个县市区完成了785家逾期取水许可的清理整治,补充完善了965家用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资料信息。对未能在规定时限递交延续申请资料的82家取水户按程序进行了注销,并责令停止无证取水行为,限期补办取水手续。二是严格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对建设项目提出了符合《湖南省用水定额》、节水设施“三同时”、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禁止采用淘汰类用水技术等要求,同时加强了用水户的计划用水管理。按照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三种类型,加强分类指导,有效地推进了节水载体建设工作。积极组织苏仙、资兴和永兴3个县市区启动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工作。三是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切实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会同资兴市政府和环保等部门,完成了资兴市东江水库大坝景区生活入河排污口的整治销号,全面完成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入河排污口年度整治任务。全市93个市级水功能区、69个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监测实现了全覆盖,编制发布了《郴州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简报》《郴州市水资源质量状况简报》和《郴州市重点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情况通报》。一旦发现水质问题,迅速报告市政府、通报市环保局并立即组织整改。组织11个县市区完成了69个入河排污口的核查登记,完成率达到100%。四是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不断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完成了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2017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多种途径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先后协助省水利厅在我市48家国控水资源实时监控单位安装了79个自动计量装置,搭建起了全市河湖管护信息平台。按照省里的要求,及时报送了《水资源公报》《水资源管理年报》等信息。五是全力确保辖区水质达标,不断开拓水资源管理新局面。全市12个省级重要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在Ⅲ类以上,主要江河市州交界断面水质均达到目标要求。与此同时,在水生态文明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等方面,积极开拓创新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创建的南方山丘区水生态建设的“郴州模式”被评为湖南省生态文明改革创新案例、临武县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案例被选为全省基层水利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嘉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被中国民生发展论坛组委会评为2017民生示范工程。
五、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网络,扎实抓好水利“两个建设、三项工程”(122)。一是农田水利设施短板逐步补齐。完成了宜章县、苏仙区、临武县、资兴市、永兴县、汝城县6个2017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工程扫尾,集中连片改善了13个乡镇80个村农田水利灌溉条件。加快推进北湖区、苏仙区、宜章县、嘉禾县、桂阳县5个201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工程扫尾,集中连片改善了10个乡镇60个村农田水利灌溉条件;加快推进青山垅、汝城县龙虎洞、宜章县黄沙溪灌区、永兴县黄口堰、安仁渡口泵站5处大中型灌区和泵站节水改造项目;大力推行以奖代补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效节水灌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5万亩。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进展顺利。今年上级部门下达我市目标任务为解决10.64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计划投入资金 34556万元、兴建工程427处。截止目前,上级部门已向我市下达中央资金4723万元、省级资金3752万元,已完成总投资34666万元;已完工项目427处,完工率达100%,已受益贫困人口10.64万人,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三是重点水利工程有效推进。编制完成了《郴州市全市沟渠畅通河塘整治工程建设规划》和《郴州市高山禾花鱼基地水利工程规划》,得到了市政府批复。莽山水库累计完成投资17.97亿元,占总投资18.9亿元的94.87%,其中,2018年已完成投资4.36亿元,占年度计划任务4.66亿元的93.56%。盘江水库、渡口水闸、烟草水源项目桃源水库、茶安水库已完工,汝城县溪头水库基本完工、苏仙区来洋洞水库累计完成总投资5618.9元,完成率99%。2018年灾后中小河流治理新增项目9处,正在组织实施,稳步推进工程进度。全省89个防洪任务县范围内的中心城区郴江河、同心河、东河、秧溪河及资兴、永兴、临武、嘉禾、汝城、桂东县县级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全面推进临武县黄沙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自生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嘉禾县黄狮江治理工程以及省厅委托的中型安仁县大源、桂阳县方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