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我区社会治安动态,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负责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本局及基层部门执法工作。
(4)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处置。
(5)管理、承办出入境工作。
(6)负责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7)指导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8)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及保卫组织的建设。
(9)组织实施对来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市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10)组织实施对来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市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11)主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等服务。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下设28个内设机构、大队和派出所。
4个内设机构为:指挥中心、政工室、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
11个大队为:法制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矿业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巡特警大队。
13个派出所为:人民路派出所、北湖派出所、燕泉派出所、下湄桥派出所、涌泉派出所、郴江派出所、骆仙派出所、鲁塘派出所、华塘派出所、保和派出所、万花冲派出所、石盖塘派出所、芙蓉派出所。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6252.4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672.4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53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6252.4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463.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93万元。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996.4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452.78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93万元,包括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316.7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25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执法办案区建设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区的建设和改造。
专项整治和重特大案件侦破、处理群体性事件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侦破部级、厅级督办案件等,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
特情耳目费20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办案部门建立特情耳目并发放相关费用。
处置上访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信访秩序,引导正常上访。
犯罪嫌疑人治疗费20万元,主要用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检及必要的治疗。
网上追逃5万元,主要用于抓获网上追逃人员兑现奖金。
教育培训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民警轮岗轮训及业务技术培训。
输油气和“三电”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石油天然气和“三电”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打击破坏输油气和“三电”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政府警务室工作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警务室安保人员经费。
刑侦技术设备“四项建设”8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刑侦技术设备。
非税收入727万元,主要用于填补业务技术用房基建资金缺口。
社区警务工作经费23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实有人口管理和“三实”信息采集,加强基础信息网络建设。
应急物质储备2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应急物资仓库,并购买帐篷、救生衣等应急物资。
巡特警装备配备20万元,主要用于为新设立新特警大队购置必要的装备。
四、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5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8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减少120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关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316.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1625.5万元,其中:汽车燃油400万元,汽车维修100万元,汽车保险30万元,汽车轮胎8万元,办公设备214.4万元,印刷服务40万元,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39万元,家具用具70.4万元,软件开发92万元,视频存储硬件50万元,警械设备357.5万元,四级网改造设备60万元,电视宣传专题制作6万元,物业管理服务82万元,零星工程30万元,空调机组36万元,排烟系统1.2万元,温湿度自控系统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