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城乡规划发展战略及城乡规划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乡规划编制研究,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我局为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数为47名,实有人数52名,其中在职46人,退休16人。
2016年我局本着“依法理财、收支稳妥”的编制原则,严格遵守预算法,非税收入征管法、会计法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合理预测2016年各项收入和支出。
收入预算为:财政拨款数1966.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2066.97万元。
支出预算为:(一)基本支出402.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1.3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9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4.65万元。(二)项目支出1664.00万元,其中:规划编制项目支出1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40万元,其他专项支出305万元,建筑院退休人员部分福利待遇19万元。合计支出2066.97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5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32.45万元,公款出国(境)费用3万元。
附件:2016年郴州市城乡规划局部门预算公开表(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