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统计局,局内各科(室、队、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质量年”征文比赛的通知》(湘统办〔2007〕7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参与“湖南省‘统计质量年’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宗旨
2007年是湖南“统计质量年”,为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以及统计的基本常识,扩大统计的社会影响力,强化全社会对统计的认知,提高统计法律意识,创造诚信统计的社会环境,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二、征文主题和内容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的社会公信力,营造诚信统计的社会环境。征文内容可从统计法制建设、统计改革和创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等方面作文。
三、征文要求
1.凡参与竞赛的作品都要紧密联系实际,中心突出,论点正确,论据充分,层次分明。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字数在3000字以内。
2、参与竞赛作品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并请填写好《湖南省“统计质量年”征文比赛登记表》(附后)。
四、征稿时间
五、投稿方式
投稿采用邮寄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
邮寄地址:湖南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410011;
电子邮箱:hntjzfc@163.com。
并请各位参赛者所投稿件在投递省局的同时,也向市局投递,其邮寄地址:郴州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邮政编码423000;电子邮箱为:cztjjfgk@126.com或ftp-法规-征文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省局奖项及奖金设置如下:一等奖 5名 每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 10名 每名奖金500元;三等奖 15名 每名奖金200元;纪念奖 若干名 每名一份纪念品。市局也将启动激励机制,对组织好的县(市、区)和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七、活动要求
请各县(市、区)统计局和局内各科(室、队、中心)要充分认识参与这次征文比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踊跃参与征文竞赛活动,争取多创精品力作。市统计局特邀请市直单位有关人员积极参与,尤其是被聘请的依法治统监督员;要求局内各科(室、队、中心)不得少于1篇参赛作品,每个县(市、区)统计局不少于4篇参赛作品。
湖南省“统计质量年”征文比赛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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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参加 统计质量年 征文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