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治水方针,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着力点,夯实农村水利、加强城市水利、注重生态水利、探索经营水利,进一步加压鼓劲,强化责任担当,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我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顺利通过水利部技术评估,水生态文明建设“郴州模式”受到部厅肯定并向全国推广;运用痕迹工作法抓实水利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在中、省、市级媒体宣传推介;全市河长制工作全面深入、高效推进,走在全省前列。截止6月底(下同),全市累计争取中、省水利投资6.06亿元,同比增长25%,完成各类涉水建设投资达25.5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51%,为实现全年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抓实防汛抗灾和安全生产。牢固树立隐患排查不到位是失职,隐患整改不到位是渎职的安全工作理念,紧紧围绕防汛抗旱“五个确保”总目标,防范了13轮较强降雨过程,取得了“不溃一库一坝、不发生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的可喜成绩,夺取了防汛抗灾阶段性胜利。一是落实责任。召开全市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演练暨“三防”工作会议,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安全底线,拉好纪律高压线,提升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能力水平。出台《关于市级领导联系县市区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和《全市大中型水库防汛抗旱责任人安排意见》,积极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县、乡、村四级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逐一落实水库、水电站、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政府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人和工程管理单位责任人。二是排查隐患。先后下发《关于开展备汛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派出24个督查组对各地对工程备汛、责任制落实、预案修订、队伍组建、物资经费落实、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常态化、不定期检查,共排查出重点山洪灾害危险区108处,涉水险工隐患239处,中心城区度汛安全隐患16处,地质灾害防汛安全隐患1459处,煤矿隐患17处、尾矿库隐患64处。同时,开展了3次明察暗访,下发督查通报2期,发放督办函和整改意见书300余份。三是强化保障。修订防汛抗旱预案5000多个,发放明白卡10万多张,危险警示牌6000多个,转移路线指示牌近6000个。开展演练2338场次,参演人数达82469人。组建12支832人专业防汛机动抢险队、潜水救捞大队、民兵独立舟桥连,组建700多支县乡抗旱服务队11支1000多人。落实1044座公益性小型水库落实管护员1056名、骨干山塘落实管护员440名,并由市县财政予以补贴。
(二)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是早部署。全省会议召开后,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3月20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郴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成立了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明确了市级河长。先后召开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暨水利工作会议、全市河长办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河长制工作。二是定制度。研究制定了《河长制市级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制信息通报制度》、《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河湖监管巡查制度》等五项河长制工作制度。拟定了《郴州市2017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2017年度郴州市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确保河长制取得实效。三是抓宣传。在湖南日报、中国网、中国水利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我市河长制工作宣传文章10余篇,开设河长制专题网页,编发7期河长制工作简报,在桂东等县开展大型专题宣传活动,发放河长制宣传资料1万多份。四是抓整治。定期开展河道巡查,整治非法取水、排污、设障、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对重点河道、重点河段实行全面禁止采砂,促进河道管理秩序明显好转。全面落实河道水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水库保洁工作机制,“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正逐步实现。
(三)抓实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一是抓实项目前期。突出水利扶贫,围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重点水利工程及五小水利建设等面上水利项目,向上争取水利项目。完成资兴等6个农田水利项目县和龙虎洞等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积极争取省级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000亩,是湘南地区任务指标最多的地区。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补报和农村水电扶贫项目的申报。加快西河等21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新增的12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前期工作。启动郴江上下游治理、同心河流域治理及提质、骆仙湖环境综合治理、东波水库、西河综合治理(水利一期)及耒水翠江段流域治理等中心城区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是抓紧重点民生项目。召开专题会议,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细化民生项目实施方案,我局承担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河流水系综合治理两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顺利,其中饮水水安全巩固已完成3.67万人、到位资金1.01亿元,分别占计划的40%、92%,河流综合治理已完成30.5条、完成投资1.5亿元,分别占计划的49.2%、130%;大中型水库综合治理已完成34座、完成投资1540万元,分别占计划的79%、68%。三是抓好项目建设管理。采取飞行检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远程视频监管等方式,加强对莽山、溪头、来洋洞、桃源、茶安、三百磴、黄口堰等新建、扩建水库、盘江水库、渡口水闸除险加固、飞天新城、舂陵水等四水治理及青山垅、泮头、杨洞、永乐等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的管理,主持江源水库、桃源水库枢纽蓄水阶段验收和青山垅、黄沙坪、金江三级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评审工作,确保水利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四)努力提升水行政管理水平。一是严格水资源管理,顺利通过省级验收。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等措施,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着力提升管理能力,大力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实现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阶段性控制目标,顺利通过了省政府对我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年度考核验收。同时,按照《郴州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部署,组织取水许可培训,加强取水单位用水管理,开展水功能区界碑、标志牌巡查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对30个重点入河排污口进行监督性监测,开展东江、山河、长河等国家级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等工作。二是严格水行政审批。按照 “标准、高效、便民、阳光”的总体目标,狠抓了行政审批“正规化、标准化、精简化”建设,通过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地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调整、下放,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事项28件(其中初步设计审批2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审批26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设施费近40万元。所有行政服务审批事项均无差错、无超时、无违纪。三是严格机关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治陋习、树新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防治“四风”变种问题,开展重点岗位评议和党员干部下基层作风问题自查自纠等活动,整治 “为官不为”问题。创新开展道德讲堂、志愿者组建、雷锋之家挂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庭院建设、党组书记讲党课等工作,出台内部问责、绩效考评、权力下放、政务公开等规范性管理文件,印发“下基层、找问题、解难题、增效益”、水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雁过拔毛专项整治、推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等方案,不断推进局机关作风建设。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重点民生项目进展不平衡。农村饮水安全方面,有的地方缺乏精准的工作台账,对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现状还未开展详细的调查摸底,有的地方缺少详细的规划方案,还未按照要求编制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的地方建设进度较慢,除北湖区万华岩、苏仙区良田、永兴县湘阴渡、汝城县溪头、宜章县天塘、嘉禾县龙潭、塘村等少数管网延伸项目开工外,其余大部分新建项目都还处于开工前的初步设计审批、财政评审、设备招标等准备工作阶段。河流水系综合治理方面,有的地方群众卫生意识不强,不少群众随意丢弃垃圾或把河道视为天然垃圾场现象仍较普遍,有的地方没有落实好河道整治运行和水库维护保养经费,导致部分河段水库保洁管理质量难以持续保持。
(二)部分水利项目进展不顺利。汝城县上犹水集龙河段治理工程因资金整合问题没有按时开工,苏仙区秧溪河、临武县武水河治理项目因征地问题还没有协调好,苏仙区来洋洞水库因村民阻工问题导致工程进展缓慢,宜章县白石渡河治理工程因施工单位不按合同履约导致工程停工。
(三)部分地方推行河长制效果不明显。有的地方对河长制这项全新工作还存在观望态度,能推就推,进展缓慢;有的地方工作方案还没有出台,河长办还没有组建好,县、乡、村河长体系还没有健全,工作经费还没有落实,重点项目还没有规划好。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抓实防汛抗旱工作。一是不断强化责任落实,特别是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把防汛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程、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把山洪灾害防御、水库防守、城市防涝作为防汛抗灾的重点,强化预案演练和预报预警;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对在建工程、水库电站、堤防、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城镇低洼地带、旅游景区、矿山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拉条挂账、逐一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加强雨情、水情分析预报,加强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巡查值守,提前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四是做好防旱抗旱准备,当前蓄水较少的水库工程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在确保水利工程度汛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精细调度,为后期抗旱提供可靠的水保证。
(二)抓紧重点民生水利项目建设。围绕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工程,全面完成30万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及62条河流和43座大中型水库综合治理任务。一是按照“12月底前重大水利工程完成率达到90%以上,其他面上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80%以上”总目标,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考核,优化施工环境,加强建设管理。二是按照“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的要求,加快推进莽山水库、烟草水源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结合水利扶贫攻坚工作,抓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全面推进河长制。以落实“一河一河长、一河一档案、一河一策略、一河一亮点、一河一考核”为重点,加强督促考核,全面推进河长制。一是抓紧建立各级河长河流基本档案,摸清现实情况,列出问题清单。二是抓紧制定各级河长河流系统治理策略,找准问题症结,重点突破治理。三是抓紧健全市、县、乡三级河长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引导群众参与,基本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治水大格局,加快实现全市“水系完整、水量保障、水质良好、河流畅通、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治理目标。
(四)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省政府检查考核成果的转化运用,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导向,逐一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尽快补齐短板。二是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抓实涉水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水行政执法管理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涉水执法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查处各类涉水违法案件,确保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以试点创建为契机,扎实推进水资源管理。通过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一系列试点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确保水资源管理和试点创建“两不误、两促进”。四是以落实责任为基础,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部门与部门、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特别是注重搞好县与县之间、上游与下游、岸上与水里的协调,因地制宜制定落实工作措施,协同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