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推行土地用途管制,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协调部门和区域之间的用地关系,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和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目标》,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编制的原则是: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第三条本规划的控制范围为宜章县行政区域内各类土地,总面积为2085.76平方公里。
第四条本规划的基期年为1996年,规划分为二个阶段,即1997-2000年、2001-2010年,部分重点用地项目展望到2030年。
第五条本规划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土地利用特征
第六条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数量、结构特征:区域内1996年土地总面积为208576.6公顷,其中耕地32030.4公顷,园地3528.6公顷,林地131253.5公顷,牧草地8043.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726.1公顷,交通用地1351.5公顷,水面3220.0公顷,水利设施416.8公顷,未利用土地21005.9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15.36%、1.69%、62.92%、3.86%、3.70%、0.65%、1.54%、0.20%、10.08%
(二)土地利用特征:
区域内地貌为南北两端高、中部地势低,自西向东倾斜,水系呈扇形,地形呈阶梯。东北部、南部以山地为主,丘岗次之,土地利用率较低,中部丘、岗、平地相当又相间,地势较平,城镇、工矿较集中,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密度较高,中南部丘陵为主,岗地、平地次之,土地利用率较好,以综合农业为主,经济密度一般。
(三)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1、人平耕地少,人地矛盾突出。人平耕地为0.0593公顷,低于全国水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今后人地矛盾将越来越尖锐;
2、土壤质量下降,污染和破坏土地等不良现象屡禁不止。
3、农用地的综合农业发展不平衡;林业用地比重大、产值低,林地比重为62.92%,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24%,仅为132元/公顷;
4、建设用地盲目布局,缺乏科学规划,浪费土地现象比较严重。
(四)土地利用潜力:
1、“四低”资源潜力。全县有“四低”资源54259.9公顷。其中中低产田土25145.9公顷;低产园地1849公顷;低产林地26866公顷;低产水面399公顷。通过改良,可以大大提高土地的产出率。
2、待开发土地“四荒”资源潜力。全县有18505公顷。其中荒坡隙地18070公顷;河湖洲滩地31.5公顷;工矿及农村废弃地393.50公顷;荒水面10公顷。以上宜开发为耕地的5971.80公顷,宜开发为其他用地的866.40公顷,开发后不仅提高土地利用率,而且改善生态环境。
3、土地整理潜力。通过对田、水、路、村进行综合整理,每100公顷耕地可整理2公顷耕地,共啬耕地面积640.6公顷;从村庄建设用地中可整理增加耕地250公顷,其他土地8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