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苏仙区107国道2015年水泥砼路面换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计统【2015】205号文件批准建设,由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苏发改招核【2015】33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郴州市苏仙区107国道养护站,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苏仙区107国道2015年水泥砼路面换板工程:路线全长21.27㎞,桩号K1916+188~K1937+458,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面宽度12m,为水泥砼路面。路面结构为24㎝水泥砼面板+15㎝水泥稳定碎石;路面加铺32㎝厚水泥砼面板,并于面板间设置0.1㎝厚油毛毡隔离层。
2.2、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 12个月。
2.3、招标范围:苏仙区107国道2015年水泥砼路面换板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2.4、投资金额:招标控制价上限值:人民币2490000.00 元。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为暂估量,仅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计量结算依据。工程项目计量以实际发生并经业主及监理批准的为准。2.本项目计量及结算单价以区财政评审的计量单价为准。)
2.5、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路面工程专项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含二类乙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材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企业近5年需具有1个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完成水泥砼路面工程15000m2以上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养护资质不须提供交(竣)工验收合格);企业经营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需具备《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根据湘交基建〔2011〕358号规定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4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3年和2014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2~2014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4.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19 日至2015年 6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持下述资料:(1)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材料;⑥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⑦拟任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⑨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 (2)彩色复印件资料(一套):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项全套资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资质报名持下述资料:(1)原件资料: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资质证书;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材料;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⑥拟任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彩色复印件资料(一套):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⑤⑥⑦项全套资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
5.随机确定标段
5.1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人在接受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过日不予发售。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施工招标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3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及投标保证金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参照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采用资格后审的合理低价法。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
账 名: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
账 号:4376 8000 0018 0101 20038
开 户 行: 交通银行郴州分行营业部
(备注:xx项目投标保证金)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为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郴州市公路管理局、郴州市苏仙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苏仙区107国道养护站招标人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七里大道25号(郴州市一0七国道管理处院内)
联 系 人:谭 娟
电 话:1588654964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地址: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2室
邮 编:423000
电 话:0735-2862088 13786592264
传 真:0735-2177465
联 系 人:廖琼 周博 陈胤霖
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 廖琼(4168)周博(4821) 江晓峰(4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