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2010)
第一节、自然地理概况
嘉禾县位于湖南省南部,属郴州市管辖。东与桂阳县相邻,南与临武、蓝山交界,西接宁远,北与新田毗邻。地理坐标:东经112°14′03″—112°35′26″,北纬25°26′12″—25°47′29″。县域南北长39.3公里,东西宽35.7公里,土地总面积为699.16平方公里。2001年底人口总数为33.88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84人。
县内交通便利,全县17个乡镇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其中省道1806线横贯东西,1803线和桂嘉高等级公路纵穿南北。
第二节 矿产资源概况
一、矿产资源概况
至2001年底,全县发现各类矿产18种,能源矿产3种,有色金属矿产4种,黑色金属矿产2种,非金属矿产9种。发现各类矿产地78处,大型矿床1处,中型矿床2处,小型矿床19处,矿点56处。其中煤纳入了矿产资源储量表,煤、水泥用灰岩的保有资源储量居郴州市第二位。
二、主要矿产资源特点
(一)能源矿产
1、煤:本县煤炭资源较为丰富。主要分布在袁家矿区,赋矿层位为上二叠统的龙潭组,共分10个井田,位于石桥、肖家、行廊、龙潭、袁家、塘村等9个乡镇。至2001年底,袁家矿区煤炭保有资源储量1.26亿吨(基础储量1.06亿吨,资源量0.2亿吨),居郴州市第二位,可采煤层的平均可采厚度为3.91米,以无烟煤为主,煤质好,勘查程度高。
2、铀:探明1处,位于肖家镇坌头,属大型矿床,产于石炭系下统石磴子组下段含生物碎屑灰岩中,是我县具有特大潜力的能源矿产。
(二)有色金属矿产
1、铜:探明1处小型矿床,位于龙潭镇黄沙寺。矿石资源储量为50.67万吨,铜平均品位2.42%,金属量1.23万吨,伴生矿产有铅(金属量0.4万吨)和锌(金属量0.27万吨),目前尚未开发利用。
2、铅锌:共有5处矿点,分布在盘江乡的广塘、株木山、石鼓元、南岭林场和龙潭的王阳甫,但未做深部的地质勘探工作,未得出可靠的地质储量。
3、汞:矿点5处,分布在车头镇的荆林、平田铺,城关镇的含田和广发乡的西溪、大塘等地,达到普查工作程度的只有车头荆林汞矿,探获资源储量2.24 万吨(金属量15.76吨),矿体主要赋存在石炭系孟公坳组白云岩中,属低温热液矿床。
(三)黑色金属矿产
1、铁:除城关、坦坪、莲荷3个乡镇外,其余14个乡镇都发现有铁矿,初步勘查矿点24处。资源量2140万吨,平均品位32%左右。
2、锰:除城关、坦坪、莲荷、盘江、广发5个乡镇外,其余12个乡镇都发现有锰矿,初查有14个矿点。锰矿资源量438万吨,平均品位为24%左右。
(四)非金属矿产
1、白云岩:分布在盘江、袁家、钟水、石桥、泮头等乡镇,预测资源储量在2.5亿吨以上,具有较大的开发利用价值。
2、石灰岩:全县17个乡镇都有出露,预测资源储量45亿吨,居郴州市第二位,规模较大的石灰岩矿点3处,开发利用前景好。
3、砖瓦粘土:遍布全县17个乡镇,资源储量丰富。
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一、基础地质工作
完成了1/20万区域地质调查与区域水文地质调查、1/20万化探扫面和1/100万、1/50万、1/20万航磁测量与区域重力测量。1/5万区域地质调查共完成466.33Km2,占全县总面积的66.69%。
二、矿产地质工作
县境内发现各类矿产地78处,其中勘探2处,详查5处,普查13处,预查58处,以煤炭地质工作程度最高。
第四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2001年全县开发利用矿产6种,矿山企业159家,其中国有矿山7家,集体矿山17家,个体及股份制矿山135家。从业人员7920人,其中从事煤炭行业的占82.39%,从事非金属行业的占17.61%。年产固体矿石172万吨,其中煤炭占77.09%,非金属矿产占22.91%,从各类矿山工业总产值分析,本县煤炭生产占有主导地位,其工业总产值占88.12%,非金属矿山占11.88%。矿业总产值2.34亿元,占全县GDP13.85%,矿业已经成为本县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
目前我县矿业开发的矿种有煤炭、水泥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大理岩、粘土和河砂,其它矿产虽曾开采过,但均为零星开采。
1、煤
至2001年底,全县煤炭保有资源储量1.36亿吨(袁家矿区1.26亿吨,普满矿区0.1亿吨),采煤矿山 67个,年产煤炭132.5万吨,总产值2.06亿元,占全县矿业总产值88.12%。矿山开采规模均为小型,机械化程度较低,平均开采回采率为75%。主要矿山企业有嘉禾煤矿、黄牛岭煤矿、袁家煤矿、罗卜安煤矿、焦冲元煤矿、铁炉下煤矿。
2、水泥用灰岩
现有水泥生产矿山2家,年采水泥用灰岩10万吨。
3、建筑用灰岩
现有开采建筑用灰岩48家,开采规模为21万吨/年。
4、粘土矿
我县粘土主要应用于制作砖瓦和生产陶器。2001年,我县开采砖瓦粘土27家,开采规模为5.92万吨/年。
5、河砂
2001年全县共有15处开采河砂,开采河砂1.59万立方米,采掘业产值68万元。
6、大理岩
2001年共有大理岩加工厂2家,年产大理石板材10万立方米。
第五节 矿山生态环境现状
一、矿业“三废”综合治理现状
2001年,全县矿业废渣产生量约28万吨(煤矸石26万吨),排放量25万吨左右,处置率10.7%,综合利用量7.5万吨,综合利用率30%。矿业废水排放量137万吨,达标排放量128.5万吨,达标率93.8%,矿业废气排放量33340万标立方米,达标率91.5%。
二、矿山地质灾害及防治现状
2001年,由矿业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有地面塌陷、矿坑突水、瓦斯爆炸、突出、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次数9次,次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刚刚起步,治理程度较低。
三、矿山土地、植被破坏及防治现状
2001年,全县各类矿山占地面积3.41Km2,其中占用耕地0.18Km2,占用林、草地0.35Km2,占用其它地类2.88 Km2。
我县矿山土地复垦和还绿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截止2001年,各类矿山土地复垦、还绿率几乎为零。
第六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在调控优势矿产煤开采总量的基础上,加大水泥灰岩、白云岩、铁锰及有色金属矿产的开发,提高矿产品的深加工能力;合理布局,实现规模生产,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开发利用,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实现矿产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2005年目标
1、实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与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工作分体运行,落实上级规划中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工作部署,加强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市场的建立。
2、有效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对优势矿产煤实施保护性开发,对铁、锰等低品位、暂难利用或利用率较低的资源进行保护。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调整和优化。矿山总数控制在80家以内;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初步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煤
5、固体矿产开采总量达到260万吨,使矿业及相关产业的年总产值达4.2亿元。煤炭总量控制在150万吨以内,工业产值稳定在3.0亿元以上;水泥生产控制在10万吨左右,工业产值稳定在2000万元左右。
6、矿山生态环境恶化得到控制,重点矿区的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30%以上,基本实现“三废”达标排放,废渣的处置率达到20%,综合利用率达到55%,土地复垦率达到25%,还绿率达到15%,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治理率达到40%。
7、初步建立以规划、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采矿持证率达到95%以上。
三、2010年远景目标
1、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改革开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充分利用国拨地勘资金的基础上,地方地勘资金具有一定规模。
2、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根本转变,矿政信息化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步入法制、科学化轨道,矿产资源开采持证率达到100%。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高度开放的、具有良好的矿业经济外部环境和竞争力的新型矿业体系,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资本市场已趋完善;以商业性勘查为主体的矿产资源勘查新局面基本形成。
3、煤、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灰岩、白云岩等矿产的采选综合回收率比2005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实质性提高。
4、矿山总数控制在57家以内。固体矿产开采总量达到360万吨,使矿业及相关产业的总年产值达7.0亿元;煤炭总量控制在200万吨以内,工业产值稳定在4.0亿元以上;水泥生产达到25万吨左右,工业产值稳定在5000万元左右。
5、矿业经济结构更趋优化,煤炭产品生产向高附加值加工发展,非金属矿产品开发利用成为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6、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率达到50%以上。矿山环境污染普遍得到治理,“三废”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第七节 矿产资源勘查
根据郴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结合我县的成矿地质条件和矿产品的市场供需形式,确定我县鼓励商业性勘查矿种:优质煤、铜、铅、锌、富锰、富铁、灰岩、白云岩、地下热水等;禁止商业性勘查矿种:铀。
一、鼓励商业性勘查区(附表二)
规划设置了3个鼓励商业性勘查区:广塘—石鼓元铅锌矿、白云岩矿勘查区;石桥—田心铁矿勘查区;普满煤、锰勘查区。
二、限制商业性勘查区(附表二)
规划设置了6个限制商业性勘查区:千家洞水库保护区;观音山保护区;仙人桥保护区;南岭林场保护区;泮头水库保护区;牛栏洞旅游风景区。
三、禁止商业性勘查区(附表二)
规划设置了2个禁止商业性勘查区:嘉禾县城镇重点建设区;肖家镇坌头铀矿区。
第八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分区
根据县内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开发利用现状,按照国家、地方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省、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要求,与有关部门相协调确定了规划期内鼓励、限制和禁止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即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全县划分了26个规划区,其中鼓励开采区16个,限制开采区2个,禁止开采区8个,各规划区具体的规划方案见附表三。
(一)鼓励开采区:黄沙寺铜铅锌矿开采区;广发铁矿开采区;上坪岭—干山脚铁锰开采区;木栗元白云岩开采区;狮子山水泥灰岩、普满水泥厂水泥灰岩开采区;楚江至水头岭、长溪至石丘、栗木凤、行廊茶场、沈溪建筑石料开采区;塘水至邓林、周家至村尾、雷村至石富冲、邝家至龙潭砖瓦粘土开采区;仙江村至西车湾钟水河采砂区。
(二)限制开采区:袁家煤矿区;普满煤矿区。
(三)禁止开采区:千家洞水库保护区;观音山保护区;仙人桥保护区;南岭林场保护区;泮头水库保护区;牛栏洞旅游风景区;旅游景点及城镇重点建设区;肖家坌头铀矿保护区。禁止在省道1806、1803线,桂嘉高等级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
第九节 矿业开发布局
根据我县矿产资源的分布特点、矿业产业基础及开发利用现状和效益确定袁家煤矿区为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区域。
该区煤炭保有资源储量1.26亿吨,占全市总量的22.16%,年产量130万吨,约占全市的10%。
第十节 矿业结构调整
一、矿山规模结构的调整
到2005年逐步淘汰煤炭年生产能力小于3万吨的煤窑,淘汰年开采能力低于2万立方米的砖瓦粘土矿、采石场,淘汰年开采能力小于1万立方米的采砂场。2010年煤炭生产能力在6万吨以上的煤矿,在2005年基础上,提升30%。2005年矿山总数控制在80家以内,2010年控制在57家以内。
二、开发利用矿种结构的调整
在调控优势矿产煤的开采总量基础上,加大低品位铁锰矿石及水泥灰岩、白云岩、有色金属矿产的开发利用,使之成为矿业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十一节 矿山准入、准出条件
一、新(改、扩)建矿山企业准入条件
拟采矿种、矿区及开采规模条件: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非禁采矿种;申请限采矿种,采矿权人须提交矿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在禁采区,禁止开采所有的矿产资源,在限采区,采矿权数量从严控制。
地质资料条件:申请采矿权必须有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部门审批的资源储量资料。
开发利用生产设计、效率条件: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矿山设计,必须具有科学、合理、安全的采选方法和工艺;矿山“三率”指标必须达到规划要求,对有价值的共、伴生矿产有综合开采和综合利用方案,尚不能综合利用的应有保护措施。
采矿权人的开发资质条件:应有与所建矿山相配的资金、技术、人才和其它有关的资质条件。
生态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矿山生态环境准入条件。
煤矿:2005年所有申请煤炭开采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不得小于3万吨/年,矿产资源保有资源储量大于30万吨,采矿回采率在80%以上,煤炭灰份小于35%,全硫低于3%。2010年以后,所有申请开采煤炭资源的矿山其最低开采规模不得小于3万吨/年,矿产资源保有资源储量应大于60万吨,采矿回采率在85%以上,煤炭灰份小于30%,全硫低于3%。
二、停(转)产或闭坑矿山企业准出条件:采矿区矿柱按设计保存完好,并作必要充填;对剩余资源必须处于开采状态;对矿山残留废渣按环保要求有效的治理,能有效防止“三废污染”及恢复生态环境;同时必须提交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闭坑报告。
第十二节 采矿权设置
规划2005年设置了80个采矿权,其中煤矿58个,金属矿3个,非金属矿17个,其它零星分散矿2个。2010年设置了57个采矿权,其中煤矿40个,金属矿3个,非金属矿12个,其它零星分散矿2个。